第1题: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
第2题:
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可不纳入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第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4题:
对于预分类名单调整功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通过简易注销有序退出。
第6题: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应告知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7题:
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经营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第8题:
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名录内企业,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第9题:
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在其列入名录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第10题:
某A类企业因无外汇收支业务进行了名录注销,随后就有外汇收汇,经申请再次被列入名录无需再次辅导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