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允许申请人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写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申请日后补交的实施例只能供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时参

题目
判断题
不能允许申请人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写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申请日后补交的实施例只能供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时参考。
A

B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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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在任何情况下,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都应当写明审查员对申请的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全部意见
  • B、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提出修改的建议供申请人修改时参考
  • C、申请由于不具备新颖性而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中可以仅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评述,不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评述
  • D、审查文本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审查员可以针对审查文本之外的其他文本提出审查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正确答案:B,D

第2题:

下列对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修改哪些符合相关规定?()

  • A、将发明名称的字数缩减到45个字
  • B、补充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 C、补入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以说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内发明能够实施
  • D、申请文件中有附图但缺少附图说明,将所缺附图说明补入说明书中

正确答案:D

第3题:

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因不是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审查员不应予以考虑

B.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应当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C.对于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只有在申请人证明了其是在申请日前完成的情况下,审查员才应予以考虑

D.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


参考答案:BD

第4题:

以下属于对发明申请作了修改的情形是()。

  • A、更正明显的错误
  • B、删去某个权利要求
  • C、删去说明书中的某段话
  • D、删去某个实施例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说明书中必须有实施例。此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正确。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其数量应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状况以及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在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如果说明书涉及技术方案的部分已经就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作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说明书就不必在涉及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再作重复说明。

第6题:

下列在专利申请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修改,哪些是不允许的?()

  • A、原权利要求限定了一种在一边开口的唱片套,原说明书中仅记载了三边胶结在一起、一边开口的唱片套,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修改成“至少在一边开口的唱片套”
  •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申请人将原说明书中记载的“较高的温度”修改为“高于40℃的温度”
  • C、原申请文件中限定温度范围为10℃-300℃,并公开了100℃时的实施例,申请人将原权利要求中记载的10℃-300℃的温度范围修改为100℃-300℃
  • D、原申请文件中记载了“螺旋弹簧支持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将其修改为“弹性支持物”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提出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他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何时将微生物提交保藏()

  • A、申请日后2个月内
  • B、在申请日前或最迟在申请日
  • C、进入实施审查前

正确答案:B

第8题:

以下哪些情况属于不允许的修改?( )

A.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弹簧,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弹性部件”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较高的温度,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大于200℃”
C.将说明书中对某一技术特征的具体描述补充到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部分中
D.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不能允许的改变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改变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例如,原权利要求涉及制造橡胶的成分,不能将其改成制造弹性材料的成分,除非原说明书已经清楚地指明。选项A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2)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而引入原申请文件中没有的新的内容。例如,一件有关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原申请文件中只记载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当申请人看到审查员引证的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在40℃下进行同样的聚合反应后,将原说明书中“较高的温度”改成“高于40℃的温度”。虽然“高于40℃的温度”的提法包括在“较高的温度”范围内,但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理解到“较高的温度”是指“高于40℃的温度”。因此,这种修改引入了新内容。选项B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选项C所修改的内容已经记载在原说明书,因此允许以说明书为依据,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限定。选项C的修改是允许的。选项D中,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这属于一种新的组合。该方案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也不能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该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选项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9题:

不能允许申请人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写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申请日后补交的实施例只能供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时参考。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不能允许申请人将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施例写入说明书,尤其是其中与保护范围有关的内容,更不允许写进权利要求。申请日后补交的实施例只能供审查员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时参考。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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