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所有的鱼塘遭受严重污染,导致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题目
单选题
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所有的鱼塘遭受严重污染,导致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意赔偿请求金额的2/3,甲、乙同意,丙表示反对,坚持要求按照诉讼请求的数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B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C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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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和乙两个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致使丙在鱼塘所养的鱼部分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200元。确定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连带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D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确立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就承担责任。

第2题:

甲与乙共同实施对丙的侵权行为,致使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花去医疗费约6000元。如果丙起诉请求赔偿6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丙只起诉甲,人民法院不应当追加乙作为共同被告

B.如果丙只起诉乙,人民法院应追加甲作为共同被告

C.丙在诉讼中不得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因为甲与乙是共同被告

D.如果在诉讼中乙对甲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正确答案:AC
81.【答案】AC 【考点】 共同诉讼中被告的认定【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故AC项错误。

第3题:

甲、乙共同拥有一台洗衣机,一日被丙弄坏。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在案件中的地位是()

A、共同原告

B、证人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A

第4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第5题:

甲.乙共有一台电脑,一日被丙弄坏。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的诉讼地位是()

A.证人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共同原告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参考答案:C

第6题:

甲到大西北挂职1年,遂将自己的小面包车托同事乙保管,一日乙的好友丙因其急送一份文件,向乙借用此车,途中被一货车撞坏。甲回家后,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丙在本案中地位如何()

A.与乙共同为被告

B.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B

第7题:

甲将10万元借给乙,乙到期未还;乙将25万元借给丙,丙到期也未还。如果甲欲起诉实现自己的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甲可以丙为被告起诉,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甲可以乙与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第8题:

甲、乙是好朋友,甲出国前将其钢琴借给乙使用,后来乙将钢琴租借给丙。丙在使用期间私自将琴送给了丁。乙知道后起诉丙要求返还钢琴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甲回国后得知钢琴在丁处,甲要求乙返还钢琴,则下列关于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乙对丁的诉讼

B.甲如果另行起诉乙,则法院可以通知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乙起诉丙返还钢琴,丁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D.甲可以作为乙的共同诉讼人参加乙对丙的诉讼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甲、乙、丙三人进山打猎,见草丛中有动静,三人同时开枪,结果造成采药人李某重伤。现无法确定是谁射中的。李某的损害应由( )。

A.甲、乙、丙共同承担

B.甲、乙、丙与李某共同承担

C.李某自己承担

D.山林的管理人承担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理论中的共同危险问题。在二人以上的侵权人共同实施加害危险行为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时,由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人负担,故应选A。

第10题:

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

答案: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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