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用益物权。地役权的特性是:
(1)地役权的从属性
地役权的从属性,是指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而存在。地役权的从属性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①地役权不可由需役地分离而转让。具体而言,包括:
a.需役地权利人不能自己保留需役地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而单将地役权转让给他人。
b.需役地所有人不得自己保留地役权而将需役地权利转让给他人。
c.地役权人不能将需役地权利和地役权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
②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物。例如,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地役权应当一同抵押。此外,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也应当和前述权利一并转让。
(2)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地役权具有单一性,不得分割为数个或者仅有一部分存在。就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我国《物权法》仅规定了供役地和需役地转让时的情形,具体内容为:
①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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