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物权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反映物权法的价值取向,贯穿于物权法始终,适用于物权法立法、司法等全过程的原则。通说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以及公示公信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原则包含如下内容:
①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由创设的“物权”种类不是物权。例如,当事人约定设立“不动产质权”,就不是物权。
②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内容不具有物权效力。例如,当事人约定,抵押权人享有占有标的物的权利,该约定就不具有物权效力。
③物权的公示方法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改变物权的公示方法。
(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个物权客体原则上应为一物,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该原则包括如下内容:
①物权的客体原则上是一个特定的、独立的物,物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多个物之上原则上不能设立一个物权。
②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所有权。
③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他物权。
(3)公示公信原则
①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原则的意义在于,使第三人知晓物权的变动,避免其遭受不测的损害。
②公信原则,是指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变动即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一致,信赖该公示方法并已从事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法律效果。公信原则的意义在于,强化公示的效力,并保护交易安全。
(4)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能够作为物权客体的有体物,必须是一个独立物,而且是特定的独立物,如特定的某一电脑、特定位置的某一建筑物等。集合物或者聚合物,因不符合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因此在其上不能成立所有权。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最主要的意义,体现于物权变动领域,也就是说在依法律行为方式来变动物权时,该法律行为所包含的处分行为,原则上只能针对特定客体上成立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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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所遵循的基本准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2)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司法机关对各权利主体一体保护。其基本内容是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2题:

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 (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 (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本条规定的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包括:一是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创设;二是物权的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设定与物权的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内容。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限制当事人在物权领域的自治空间,维护交易安全。 (2)本法条中的“法律”,其表现形式限于制定法,且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第3题: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参考答案: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

第4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物权相对原则
  • B、物权法定原则
  • C、物权公示原则
  •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
解析: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第6题:

(2015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第7题:

根据《物权法》,物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A、私法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
C、物权法定原则
D、平等保护原则
E、公示公信

答案:A,B,C,D,E
解析:

第8题: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识记型题目。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第9题:

物权法对占有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4)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5)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第10题:

物权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正确答案: 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都适用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