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四
五
全部
第1题:
办理登记收到委托收款业务时,托收凭证第()联需专夹保管。
第2题:
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根据托收凭证第()联登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并专夹保管。
第3题:
发出委托收款时,托收凭证第()联需专夹保管,故使用BDS2001上传时,需修改上传凭证张数。
第4题: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加盖结算专用章交付持票人。托收凭证()加盖经办、复核人员名章并专夹保管。
第5题:
承兑行收到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收款凭证()联,登记《收发信件登记簿》。
第6题:
托收凭证各联中需专夹保管的是第()联。
第7题:
委托收款业务付款行对收到系统内网点发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启动“6812收到委托收款登记”交易登记时,需输入()。
第8题:
销记收到的委托收款根据客户回复和业务种类确认付款时间,抽出专夹保管的()和债务证明,审核托收凭证与债务证明的一致性。
第9题:
柜员使用“6811发出委托收款登记”对委托收款业务信息进行登记,并将托收凭证()联及商业汇票寄往付款行,第二联专夹保管。
第10题:
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第()联登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并专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