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以下(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年内不接受相

题目
单选题
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以下(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3个月到1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Ⅰ.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擅自改动注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Ⅲ.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Ⅳ.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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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 )。

Ⅰ.责令改正

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

Ⅳ.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A、Ⅰ,Ⅱ
B、Ⅲ,IV
C、Ⅰ,Ⅱ,Ⅲ,Ⅳ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C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2题:

上市公司的股东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A:监管谈话
B:罚款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改正

答案:A,C,D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①责令改正;②监管谈话;③出具警示函;④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⑤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⑥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第3题:

证券公司违反中间介绍业务有关规则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下列()之外的监管措施。

A、责令限期整改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罚款


答案:D

第4题:

证券金融公司或者证券公司违反《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由证监会视具体情形采取()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罚款
Ⅲ.出具警示函
Ⅳ.责令定期报告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五十二条,证券金融公司或者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证监会视具体情形,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证监会对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罚款。

第5题: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关于加强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处分有关人员

答案:A,B,C,D
解析: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关于加强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业务活动等监管措施。

第6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 )监管措施。
①出具警示函
②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③监管谈话
④责令改正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7题: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 )等监管措施。

A:责令改正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记人诚信档案

答案:A,B,C,D
解析: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

第8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  )监管措施。
Ⅰ 出具警示函Ⅱ 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Ⅲ 监管谈话Ⅳ 责令改正

A、Ⅰ Ⅱ、Ⅲ
B、Ⅱ、Ⅳ
C、Ⅱ、Ⅲ、Ⅳ
D、Ⅰ 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9题: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Ⅱ.监管谈话
Ⅲ.出具警示函Ⅳ.责令公开说明

A: Ⅰ. Ⅱ. Ⅲ.
B: Ⅰ. Ⅱ. Ⅳ
C: Ⅱ. Ⅲ. Ⅳ
D: Ⅰ. Ⅱ. Ⅲ. 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人措施,
并记人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题:

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 )的措施。

A.出具警示函
B.责令改正
C.市场禁入
D.监管谈话

答案:C
解析:
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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