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承揽工程
按图施工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B.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C.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D.对设计文件进行设计交底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4题:
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责任主体,包括( )。
A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B建设单位
C勘察、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
E工程监理单位
第9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
第10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