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题目
问答题
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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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对以出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应定性为什么罪?

A、非法携带毒品罪

B、非法运输毒品罪

C、贩卖毒品罪

D、持有毒品罪


参考答案:C

第2题: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明知犯
B.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
C.购买毒品数量巨大,有证据表明行为人系吸毒者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D.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供述自吸且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但查获毒品数量大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具体适用。参见2012年5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第3题:

非法持有毒品罪


正确答案: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第4题:

走私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即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认定走私毒品罪,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第5题: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所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数量较大的行为。
(1)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的管制。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买卖制毒物品的行为。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化学品既是医药和工农业的重要生产原料,又可以作为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因而对于这些物品的销售和购买、使用,国家实行管制,违反这些规定非法进行买卖,即构成本罪。具有合法手续依法进行买卖,不构成本罪。本罪必须发生在中国境内。在境外买卖或者跨境买卖,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3)犯罪主体,即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买卖的物品是国家管制的制毒物品,而仍然实施买卖行为。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代买的,则不构成本罪。
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应该注意: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正确认定犯罪形态。

第6题: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名词解释?


答案: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

第7题:

非法持有鸦片多少克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正确答案: 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8题: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及其犯罪构成?


参考答案: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而仍然买卖、运输、携带、持有。
认定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制造毒品罪的区别。

第9题: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1)本罪系选择性罪名,即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可单独成立一个罪名,也可结合在一起。
(2)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运输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运输的管制;制造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制造的管制。根据我国《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两类药品只能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或指定的经营单位统一调拨或收购,其运输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有关生产单位、供应单位和运输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运输;其生产只能由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按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生产,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从事上述两类药品的销售、运输和生产。
(3)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所谓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毒品的数量多少,实际到达目的与否,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制造毒品,是指利用毒品原料进行加工、提炼、配制毒品的行为。包括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毒品,对毒品的精练、加工、配制,以及用化学方法合成毒品等。
(4)犯罪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贩卖毒品罪和制造毒品罪还可以由单位构成。
(5)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或制造。否则,不构成犯罪。
(6)贩卖毒品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如单纯为了本人或亲友吸食而购买毒品的,则不构成本罪。认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该罪的界限;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第10题: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窝藏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赃,而为毒品犯罪分子藏匿、转移、隐瞒的行为。
(1)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为毒品犯罪分子提供隐藏毒品、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场所,也包括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是毒品、毒赃,而仍然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不知为毒品、毒赃,而实施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认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应注意:把握既遂与未遂的区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行为一罪与数罪的正确定性;划清本罪与窝赃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