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管理办法》
第1题:
案件当事人认为价格鉴证结论有遗漏或者对价格鉴证结论有异议,要求补充价格鉴证或者复核裁定的,委托人应当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请求在几日内要求原价格鉴证机构补充鉴证或者申请上级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
第2题:
刑事案件价格鉴证
经济案件价格鉴证
非刑事案件价格鉴证
行政案件价格鉴证
民事案件价格鉴证
第3题:
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机构按照规定日起完成复核裁定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加盖公章,并由具有()资格的工作人员签名的《复核裁定书》。
第4题:
价格鉴证受理
价格鉴证代理
一般意义上的价格鉴证委托
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委托
第5题:
接受复核裁定的理由
复核裁定使用的方法
复核裁定主要过程要述
复核裁定结论
接受复核裁定的时间、地点
第6题: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委托书
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作业方案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结论书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最终复核裁定结论书
与复核裁定相关的资料
第7题:
人民法院对案件已作出终审判决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机构作出最终复核裁定的
司法机关按照当时法律已经结案的
案件当事人对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结论持有异议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受理的价格鉴证复核裁定
第8题:
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机构遇到哪些情况,应当拒绝受理复核裁定?
第9题:
为不具有价格鉴证资质的机构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活动发生在经济领域
在司法、行政等领域发生的价格鉴证活动
鉴证结果不可直接作为执法办案中判决和裁定的依据
是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仲裁机构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对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财物或者服务等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第10题:
价格鉴证文书主要有价格鉴证委托书、价格鉴证调查资料、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书
价格鉴证文书是在承办中形成档案的文书,它已经具备转化为档案的条件
价格鉴证文书是在价格鉴证的实践活动中,有目的地编制和形成的
价格鉴证文书的归档范围包括价格鉴证委托书、价格鉴证调查材料、价格鉴证结论书、价格鉴证复核裁定结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