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关于司法文书城外送达的规定。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我国关于司法文书城外送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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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方式? 

A.外交途径送达 

B.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邮寄直接送达 

D.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BCD

  解析: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即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即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B项中只能向本国公民送达,应选。C项和D项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也应入选。

 

第2题:

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

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

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

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

B.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C.除了适用公约、协定、外交途径以及邮寄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之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我国境内的法定代表人送达司法文书,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BC
【考点】涉外送达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所以A错误,须经受送达人授权;《规定》第8条第l款规定了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故8正确;《规定》第l0条规定:“除规定上述送迭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C正确;根据《规定》第l2条,可知D错误.是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

第4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法院拟向总部设在广州的某公司送达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要送达的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也应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如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
D.广州某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司法协助——送达。A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第5题: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依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A项错误。
B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6项的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B项错误。
C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3项的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使领馆途径送达,只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C项错误。
D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7项的规定,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D项正确。

第6题: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议的内容包括()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参考答案:A, B, C

第7题:

下列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送达范围包括向住所地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

送达的司法文书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与诉讼相关的文书

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

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后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D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条、第2条、第7条、第10条。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第8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上海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几项正确(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能出庭日期已过,仍然要将这些司法文书向A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ACD
【考点】司法协助文书送达
【解析】A选项内容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件,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选项内容错误,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的规定,一国不得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所以应选ACD项。

第9题:

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B、公告送达的内容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C、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
D、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需要提供译文的,可以委托国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答案:B
解析:
依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国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因此,A错误。B符合上述规定,是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第1条规定,不再坚持双边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便捷、高效的原则确定依据海牙送达公约或者双边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对外提出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请求,故C错误。根据上述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和进行民商事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提供译文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此D错误。

第10题: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
B、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
C、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答案:A,D
解析:
【考点】涉外法律文书送达。详解:《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故A选项正确。B选项“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意味着:对于诉讼代理人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事项,授权委托书虽然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有权,但也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涉外送达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了“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即“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现为第267条)第4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据此,由于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王某即为有权。故B选项错误。《涉外送达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故并不是只能向该公司在我国境内的经特别授权的代表机构送达,C选项错误。《涉外送达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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