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该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
主要有: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采用这种做法。它们把外国法不是看做法院应主动适用的法律,而是视为当事人引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实。外国法中有无相关规定及其内容如何,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查明的义务。证明的方法可以是当事人在诉状中引用该外国法或请有关专家提供证言。当双方当事人对该外国法的内容有争执时,由法院断定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这主要是把外国法也看做法律的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做法,如意大利。
(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这种作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第2题:
我国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协助提供。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第3题:
简述中国适用的外国法查明的方法.
当事人提供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质与作用1.实质公共秩序保留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其实质是国家在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
第4题: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括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
B.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C.在我国,冲突规范所授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D.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
第5题:
在国际私法中,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本身包含的含义有:()
A、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如何查明
B、由谁负担举证责任
C、无法查明时如何适用法律
D、适用外国法出现错误时如何处理
第6题:
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有关规定。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外国法查明途径有:由当事人提供;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中央机关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如果外国法无法查明,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第7题:
导致外国法内容查明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
A、各国法律规定得不同
B、一国法官不能通晓各国现行法律之规定
C、各国法律适用的程序要求不同
D、各国诉讼制度不同
第8题:
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解决方法。
(1)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大多数国家采用。
(2)类推适用内国法。
(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适用一般法理。
(5)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第9题:
我国对查明外国法所规定的途径是法院在无法自己查明外国法时可采用的:()
A、必须适用的方法
B、可以适用的方法
C、辅助性方法
D、强制性方法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