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

题目
问答题
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迟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迟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如果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了时间,未能在6月30日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遭遇暴雨,被山上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体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了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近日经过大修,甲遂请求退还给乙卡车,并要求该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该工厂意识到事态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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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价款20 000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5 000元。后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应当返还甲公司

A 5 000元

B 7500元

C 10 000元

D 12 500元


正确答案:C

第2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第3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00年3月25日甲向乙交付一批优质螺旋钢,总价款为300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100万元,货款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合同签订后,乙即向甲交付了100万元的定金。2000年3月25日,甲因没有组织到货源,无法交货,乙便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200万元。问:(1)合同中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部分无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定金数额占主合同标的额的33%,其超过20%的部分无效,即60万元的定金合法有效,其余的40万元属不当得利,无效。
(2)60万元得定金按定金罚处理。因为收受定金得甲方不履行合同,所以应当依法双倍返还定金。而40万元得不当得利则应当全部返还。甲应当给付乙总计160万元。

第4题:

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迟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迟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如果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了时间,未能在6月30日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遭遇暴雨,被山上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体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了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近日经过大修,甲遂请求退还给乙卡车,并要求该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该工厂意识到事态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正确答案:能。根据《合同法》第113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面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甲的经营收入损失可视为因工厂履约不符合约定而给甲造成的可得效益的损失,且这种损失能为工厂在订约时所预见。

第5题:

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B
解析:
【考点】定金【详解】《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本题中,乙未交付定金,表明定金合同未生效,甲不能请求乙支付定金,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本题中,尽管乙未交付定金,但甲已按期履行主合同,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定金合同的影响,选项B正确。根据前述《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甲交付汽油并不能使定金合同生效,选项C错误。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在主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主合同效力不受定金合同效力的影响,因此,甲已经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其有权要求乙支付价款,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价款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价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乙公司违约后,其定金应向甲公司偿付( )。

A.1万元

B.1.5万元

C.2万元

D.5000元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定金的双倍罚则。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担保法》第八十九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还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内容,定金无论是收回、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均不计算利息。

第7题: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3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各方约定,由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的一种担保方式。定金具有从属性 (从合同)、实践性 (交付生效)和要式性 (书面形式)等特征。定金按其性质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证约定金等种类,前四种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证约定金从理论上可以得出。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余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这是定金合同的实践性的体现。因此,本题选C。

第8题:

甲和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2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10万元,甲交付定金2万元,交车后l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交车每迟延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交款每迟延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乙公司对卡车进行了修理。卡车于7月10日交付给甲。l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 61~65 问题:

第 61 题 关于卡车的风险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卡车交付之前由乙公司承担

B.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C.合同成立之后由买受人甲承担

D.双方当事人平均承担


正确答案:AB
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关标的物风险转移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中就卡车的(灭失、毁损)风险承担问题,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则在卡车交付之前由出卖人即乙公司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即甲公司承担,而与合同订立时间无关。据此,选项A、B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C(合同成立后由买受人承担)是错误的,D(双方平均承担)则无法律根据。因此,正确答案是AB。

第9题:

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月底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且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问:(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乙之间签订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2)第一,虽然甲、乙没有到汽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登记并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也未约定以登记作为汽车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故该买卖合同有效。工厂提出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第二,工厂没有按照约定E1期交付汽车,构成违约,因此应当依据甲、乙之间的约定相应扣除车款450元。第三,工厂交付的汽车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并行适用,甲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第10题:

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30日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迟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迟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如果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了时间,未能在6月30日以前返回。7月1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遭遇暴雨,被山上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体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7月10日交付给了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近日经过大修,甲遂请求退还给乙卡车,并要求该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该工厂意识到事态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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