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

题目
单选题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
A

80%

B

85%

C

88%

D

90%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

A.80%
B.85%
C.88%
D.90%

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第2题: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B.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
C.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至迟应当与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时公告
D.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披露盈利预测报告

答案:A,B
解析:
C、D,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至迟应当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
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该报告应当经具有棚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同时公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报告并非强制披露,而是自愿披露。

第3题: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 )的,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A.40% B.50% C.70% D.80%


正确答案:B

第4题: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A:30%
B:50%
C:60%
D:80%

答案:D
解析: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80%的,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第5题: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

A、80%
B、85%
C、88%
D、90%

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40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第6题: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应当披露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报告可自愿披露,并非强制披露内容。

第7题:

2015年5月,某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3月,该上市公司公布其年度报告后15日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所包含的事项有()。
Ⅰ.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Ⅱ.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Ⅲ.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Ⅳ.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Ⅴ.收购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A、Ⅰ、Ⅱ、Ⅲ
B、Ⅱ、Ⅲ、Ⅳ、Ⅴ
C、Ⅰ、Ⅱ、Ⅲ、Ⅳ
D、Ⅰ、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38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①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②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③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④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⑤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⑥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8题:

甲上市公司拟于2009年7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购买乙公司资产的申报文件,下列关于申报文件中盈利预测报告的说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

Ⅰ.甲上市公司不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构成本次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质性障碍

Ⅱ.甲上市公司应当提供拟购买乙公司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不需提供甲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

Ⅲ.甲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Ⅳ.提供盈利预测报告时,甲公司应当提供2011年和2012年的盈利预测报告

Ⅴ.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预测金额的、4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甲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A、Ⅰ,Ⅱ,Ⅲ,Ⅴ
B、Ⅱ,Ⅳ
C、Ⅲ,V
D、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A
ⅠⅡ两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甲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应当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上市公司确有充分理由无法提供上述盈利预测报告的,应当说明原因,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下同)中作出特别风险提示,并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甲上市公司拟进行《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应当提供拟购买乙公司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也要提供甲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Ⅲ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甲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Ⅳ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如上市公司上半年报送申请文件,应当提供交易当年的盈利预测报告;如下半年报送,应当提供交易当年及次年的盈利预测报告。Ⅴ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36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第9题:

由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后可以控制的原因所致,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 )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

A、80%
B、85%
C、88%
D、90%

答案:A
解析:
A
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第10题:

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A:50%
B:60%
C:70%
D:80%

答案:D
解析:
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