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复议期间,复议当事人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2年真题]AB县环保局向C服装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收集证据BB县环保局拒绝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CC服装企业查阅B县环保局作出罚款决定的依据DC服装企业要求复议机关听取第三人的意见

题目
多选题
复议期间,复议当事人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2年真题]
A

B县环保局向C服装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收集证据

B

B县环保局拒绝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

C

C服装企业查阅B县环保局作出罚款决定的依据

D

C服装企业要求复议机关听取第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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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农药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应_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市人民政府

B.国家

C.市环保局

D.县环保局


正确答案:CD
根据上题分析,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农药厂的损害,因此应由最初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即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为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

第2题:

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印刷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印刷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印刷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印刷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对加重的处罚应以( )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印刷厂的损害,因此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市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3题:

某企业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该企业遂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环保局应当告知该企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B.环保局拒绝听证是违法的

C.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将导致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执行

D.即使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参考答案:C

第4题:

A县环保局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了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出行政诉讼,被告是:


A. A县环保局
B. C市环保局
C. A县环保局或C市环保局
D. 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行政诉讼中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干部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所以,A县环保局为被告。故答案为A。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第6题:

2007年1月1日,丙县的某条河水污染严重,经相关部门调查,是由此地的A公司随意排放工业废水所致,就此甲省乙市下辖丙县的环保部门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了对A公司罚款50000元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安装污水处理装置,A公司于2007年5月1日得知后不服,向乙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乙市环保局经过审查,在罚款中作出了“对A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

要求: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A公司除了向乙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向哪些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如A公司对乙市环保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公司的权益?


正确答案:

(1)A公司应当在2007年7月1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A公司还可以向丙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致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A公司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谁有权起诉?()
A:县环保局
B:某造纸厂
C:李某等养殖户
D:无人有权起诉

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4~96 题:

某县环保局认为利隆农药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农药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农药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利隆农药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农药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

第 94 题 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维持了县环保局的处罚,则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复议案件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可知,经过行政复议的赔偿义务机关有以下两种情况:(1)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减轻损害或者维持原状.受害人请求赔偿,由最初作出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即原行为机关与复议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题应由最初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县环保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9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解析: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此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复议期限没有超过60日,所以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60日行政复议期限,据此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款,只要其他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行政诉讼的期限有规定,无论该期限是长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还是短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均适用该法律的特别规定。本题中,《环境保护法》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另行作了规定,则应该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计算起诉期限,据此该企业直接起诉的诉讼期限为15日,B选项错误。划拨款项和扣押财产拍卖都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环境保护法》中没有赋予环保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县环保局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此CD选项错误。【陷阱】注意《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申请或起诉期限的不同规定。《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申请期限最低为60日,其他法律规定期限超过60日,则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短于60日则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行政诉讼期限原则为3个月,其他法律规定如属特别规定,无论是长于3个月还是短于3个月,均按该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

第10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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