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开展产科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遇到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情形时,应当直接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第2题: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第3题:
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如果无产前诊断资质许可,应与开展( )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A.妇科诊疗科目
B.产前诊断技术
C.超声检查
D.产科诊疗科目
E.病理诊断科目
第4题: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任意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
第5题: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审批机关办理。经校验合格的,可继续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经校验不合格的,撤销其许可证书。
第6题:
简述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
第7题: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第8题: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哪些条件?
第9题:
对一般孕妇实施产前筛查以及应用产前诊断技术坚持()原则。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经许可开展()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保证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
第10题: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