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到岸价(CIF)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

题目
判断题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到岸价(CIF)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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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确定
B.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C.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D.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答案:A
解析: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第2题: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是( )。

A.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FOB)
B.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C.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购进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D.出口货物的到岸价

答案:B
解析:

第3题:

生产企业出口应纳增值税货物“免、抵、退”税额中的“免、抵”税额计算的正确公式有( )。

A.用国内料件生产出口产品,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已退税额

B.用国内料件生产出口产品,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C.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退税率-已退税额

D.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退税率


正确答案:AC
正确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中免、抵税额。 

第4题:

购进法下,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

  • A、出口离岸价
  • B、出口货物购进金额
  • C、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 D、出口数量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是( )。

A.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B.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
C.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D.按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答案:A
解析: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第7题: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 

  • A、实际离岸价(FOB)
  • B、实际到岸价(CIF)
  • C、国内销售价格

正确答案:A

第8题:

2019年5月A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保税进口料件一批,到岸价格400万元,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14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182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出口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200万元(不含税)。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
(该企业按“实耗法”计算保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23%;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3)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4)计算当期免抵税额或留抵税额。


答案:
解析:
(1)计算当期进项税额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500×(1+10%)×13%=71.50(万元)
国内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为182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由于没有缴纳过增值税,因此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不能与纳过税的情况一样对待,需要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0×23%=230(万元)
出口货物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230)×(13%-10%)=23.10(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71.50+182-23.10+50=280.40(万元)。
(2)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出口货物免税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1200×13%=15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56-280.4=-124.40(万元)
由于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享受了免税的优惠,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时要扣减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1000-230)×10%=77(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124.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7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77(万元)
(4)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留抵税额=124.4-77=47.40(万元)。

第9题:

保税区外生产企业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海关监管的保税进口料件经加工装配后,如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到保税区的,可按现行进料加工政策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到岸价(CIF)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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