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发生的事实
合法的事实
法律规定的事实
不确定是否发生的事实
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第2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3题:
A、附积极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消极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4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其民事法律行为( )。
第5题:
A、开始生效
B、自始无效
C、实效
D、继续有效
第6题: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解除条件不成立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A.开始生效
B.自始无效
C.失效
D.继续有效
第7题: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
第8题: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时生效。
A.签订附条件
B.签订附条件的行为发生时
C.符合所附条件
D.以上都不对
第9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A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