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租赁公司要求学生甲交付3000元押金的行为(  )。

题目
多选题
电脑租赁公司要求学生甲交付3000元押金的行为(  )。
A

属于违约行为,因其在广告中并未表明需要押金

B

属于违约行为,因其未提前告知押金的数额

C

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此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并不是要约

D

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合同尚未成立,但属于违反要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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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甲公司要求张某缴纳抵押金的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为( )。

A.甲公司要求张某缴纳抵押金不合法

B.甲公司要求张某缴纳抵押金只要符合规定的程序缴纳就是合法的

C.甲公司要求张某缴纳抵押金不合法,但可以扣押张某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D.甲公司的该项行为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张某,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张某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D

第2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的做法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

B.甲公司不得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但可以扣押吴田的居民身份证

C.甲公司不得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也不得扣押吴田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D.甲公司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违反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吴田


正确答案:CD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案例2】

2010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

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2011年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2013年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

2014年5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

2014年7月,甲公司以乙公司已资不抵债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对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如果人民法院受Ni"乙公司破产的申请,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案例2答案】

(1)甲公司不能撤销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在本题中,甲公司在20133月知道撤销事由后至20145月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之时已经超过1年。

(2)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在本题中,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3)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4题:

施工单位租赁一台塔吊,租赁期间租赁公司将塔吊出售给了甲公司,租赁公司通知施工单位租赁期间届满,塔吊直接移交给甲公司,这种交付方式称为( )。

A.占有改定
B.拟制交付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答案:C
解析:
指示交付,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第5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甲将其闲置的钢琴租给乙使用,在乙使用期间,钢琴在火灾中烧毁,据调查,火灾是由于邻居家瓦斯爆炸引起,乙可解除合同
B:甲、乙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的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0年,该合同无效
C:甲从电脑租赁公司租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返还电脑后,电脑公司以电脑键盘受到损耗为由要求甲给予一定的赔偿,电脑公司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D:甲、乙签订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每月10日支付租金。某月乙至15日尚未支付租金,甲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依《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不导致全部合同的无效。因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只有在给予的合理期限届满,承租人仍不支付的情形下,出租人才可解除合同。因此,D项错误。

第6题:

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A.指示交付

B.直接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买卖合同交付方式。占有改定,是指转移动产所有权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而与受让人订立特定契约,由出让人继续保持占有。正确答案是C.

第7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 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1台吊 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 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 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 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 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 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 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 吊车享有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 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 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 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 项为A。

第8题:

2010年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库租赁合同》,甲公司将其一处仓库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从2010年2月26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止,每月租金15000元。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如甲公司不按时交付房屋或在中途无故收回房屋,即为违约,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将双倍押金及所交租金两倍退回。乙公司保证将承租物合法使用。同日,乙公司支付租金及押金,甲公司交付房屋给乙公司使用。2011年11月13日,甲公司以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存放违法物品为由将仓库的门锁更换。因乙公司无法开门取回仓库内的财物,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甲公司退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

请分析:本案中甲公司可否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本案中甲公司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以下为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应了解合同法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其次,对于本案中甲公司是否适用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由甲、乙两公司所订立的双方共同履行的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中的租赁合同,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内。
二、对于该案中,甲公司具有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1、根据甲、乙两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获得押金及租金的收益同时付出将涉诉仓库从2010年2月26日至2012年2月20日的使用权交付乙公司的代价,乙公司从甲公司获得涉诉仓库从2010年2月26日至2012年2月20日的使用权的收益同时付出租赁期间向甲公司支付押金及租金的代价。双方负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的对价关系的互负义务。
2、甲、乙公司双方所负义务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已届清偿期,双方所应履行义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同时履行。双方互负已届清偿期且无先后顺序的义务。
3、乙公司向甲公司保证将承租物合法使用,但根据合同生效期间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内存放违法物品,未能履行将承租物合法使用的义务。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根据双方签订《仓库租赁合同》,乙公司负有将承租物合法使用的义务,基于国家各项法律,任何公民、单位或法人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属于不可卸责任和义务。乙公司应履行的义务是不可卸且能履行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案符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故甲公司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最后,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第四条适用条件“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在本案中由于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存放违法物品,鉴于乙公司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无论在本案的《仓库租赁合同》中是否有规定乙公司应履行合法使用承租物的义务都应视为其违约。

第9题:

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第三十天,甲登门,交给乙一万元,并要求乙交付电脑,但乙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并不属于要约
B.乙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应交付电脑
D.乙不必交付电脑

答案:D
解析:
除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交易习惯外,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承诺。甲的行为具备要约的条件,构成要约,只有经过乙的承诺之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本案中甲乙并没有约定沉默作为承诺的方式,也不存在此种习惯,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合同不成立。

第10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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