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乙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汇入甲公司帐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后因还款引起纠纷。关于该贷款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11月5日B 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C 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D 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乙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汇入甲公司帐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后因还款引起纠纷。关于该贷款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11月5日

B

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

D

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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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建设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借贷1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贷款期限为3年。甲公司使用借款1年后,欲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按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不能提前还款

B.甲公司必须与乙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后方可还款

C.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应按合同期3年计算支付利息

D.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由 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1万元定金,甲公司届期不履行 还款义务,丧失定金的所有。合同签订后,乙银行从给甲公司的贷款中直接扣除1万元,实际交付24万元。 后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甲公司偿还25万元 借款及利息。甲公司认为只能按照实际交付的款项, 即24万元偿还,而与乙银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 述正确的是:( )
A.本案中定金条款无效,甲公司应偿还24万元 及利息
B.本案中定金条款无效,甲公司应偿还25万元 及利息
C.本案中定金条款有效,甲公司应偿还25万元 及利息
D.本案中定金条款有效,甲公司应偿还24万元 及利息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借救合同中借款人预扣款项以及 定金合同问题。依《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应 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 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 效。本案中,甲公司并无实际交付定金的行为,故定金 合同无效。另依《合同法》第20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 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可 见,借款合同中,借款数额应为实际交付的款项,利息 不得在本金中扣除,也不得在本金中扣除其他款项,否 则将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及计算利息。因此,本 题正确选项为A。

第3题:

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均违反法律规定,共同为丙公司提供担保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后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协议,约定乙银行承担甲保险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中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后因丙公司不能归还借款发生诉讼,法院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并判决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对丙公司不能偿还的300万元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甲保险公司根据判决支付款100万元后,起诉至法院要求乙银行就此100万元承担反担保责任。

问:反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协议,从性质上应认定为反担保协议。因为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协议也应认定其无效。但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免责。反担保协议无效,双方责任也是相当的。因此,判决乙银行应当承担甲公司已经承担的赔偿责任中的一半,即50万元。


第4题:

甲公司为采购原材料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为 1 个月,月利率为 5%。借款期 满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偿还本息合计 105 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 误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C.甲公司若请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2 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甲公司若请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3 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A,B,D
解析:
A 选项表述错误,民间借贷合同无法定无效事由,原则上有效;B 选项表述错 误,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C 选项表述正确,D 选 项表述错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前的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年利率超过 36%部分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甲公 司可以请求乙公司返还年利率超过 36%部分利息 2 万元。

第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后因乙银行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项划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引起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11月5日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
D.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甲公司和乙银行的借款合同自10月5日签订时成立并生效,乙银行未按期放款的行为构成违约。(2)选项CD: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95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6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甲公司和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300万元,用于甲公司技术设备改造。借款年利率为10%,借期三年。为担保债权实现,甲以其所有一栋估价为500万元的房屋抵押,同时由丙公司用两台轿车设定抵押。贷款发放时,乙银行预先扣除了1年的利息。贷款发放后,甲公司利用贷款炒股,被乙银行发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拖延偿还贷款,乙银行要求执行抵押权。
问题:
(1)借款合同三年内,甲公司应当按约定支付多少利息?
(2)对甲公司利用贷款炒股的行为,乙银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3)乙银行应当如何行使其抵押权?
(4)房屋或汽车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案:
解析:
(1)借款合同三年内,甲公司应当按约定支付的利息为81万元。
(2)乙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3)乙银行应当先执行房屋抵押,不足部分再执行汽车抵押。
(4)房屋或汽车抵押所担保的范围主债权、三年利息、抵押拍卖费用。

第8题:

案情:某县甲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与该县乙信用社商量借款事宜,应乙信用社的要求,甲公司找到常年业务户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三方于2009年8月3日签订了借款质押担保合同,主要约定:乙信用社贷给甲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月息6‰,借款期限为2个月。由丙公司提供一部价值约为20万元的轿车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公司所借信用社贷款20万元本金中的1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丙公司当即将轿车

A.有权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其替甲公司偿还的15万元借款

B.有权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

C.有权要求乙信用社返还其替甲公司偿还的15万元借款

D.替甲公司偿还其余5万元借款后,才有权要求乙信用社将小轿车返还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 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 5年,每年为 1期并复利计息,年利率各期均为 20%,每期届满后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确认上期利息并明确下期本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乙公司在借款期间届满后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的本息和上限为( )万元。

A.250
B.248
C.220
D.200

答案:C
解析:
( 1)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按照规定的本息和上限 =100+100× 24%× 5=220(万元)。

第10题:

2005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购买工业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月利率为6.045‰;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乙银行应当于12月10日之前将款项交付甲公司。双方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12月4日,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2月10日,乙银行将200万元款项打入甲公司账户,12月20日,又以特种转账凭证分两次从甲公司账户将200万元款项转出用于偿还甲公司原欠乙银行的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借款,乙银行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借款偿还原欠款一事并不知情。问: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即自2005年12月3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本案属于商业借款合同,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除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银行以购买原材料为名签订借款合同,实质上是借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丙公司系对新贷承担保证责任,且没有证据表明其知晓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实情,因此,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及其性质)、第210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担保法解释》第39条(以新贷偿还旧贷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本案例较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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