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妻子改嫁,可以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吗?

题目
问答题
丈夫死后,妻子改嫁,可以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30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丈夫去世后,妻子依法继承了相应的遗产,这些遗产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属于妻子所有了。既然已是她的个人财产,那她如何使用,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同样,如果是妻子去世丈夫再娶,也同样有权处置自己所继承的合法财产,任何人都无权阻拦。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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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妻子先于丈夫死亡的,丈夫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但丈夫先于妻子死亡的,妻子无权继承丈夫的遗产。()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2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第3题:

问:寡妇能否在继承丈夫遗产后带产改嫁?


正确答案:所谓寡妇带产改嫁,是指在丈夫死后,女方带着她所继承的遗产,再嫁他人。我国《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这就是说,寡妇不仅可以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而且取得遗产后,还有带产再婚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基于封建宗法思想,认为寡妇改嫁又带产是家破人亡,大逆不道,常常出面干涉,横加阻拦。他们认为,寡妇既已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就不能带产改嫁。若要改嫁便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这种行为和思想是非常错误的,我们应该加以反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既适用于未婚男女,也适用于已婚丧偶的男女。丈夫丧妻可以另娶,妻子丧夫也可以另嫁。寡妇再婚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是行使继承权,带产改嫁是行使所有权,这三种权利都是寡妇依法所享有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4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本位继承的是()。

  • A、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
  • B、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
  • C、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
  • D、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D

第5题:

妻子不肯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张离婚吗?


正确答案: 丈夫如果认为由于妻子不肯生孩子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主张离婚。当然妻子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据以反驳丈夫的主张,由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6题: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山只能继承高某遗产,而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B.小山可以继承高某遗产,也可以继承李某遗产
C.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但是应该比小林的少
D.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而且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小山是否可以继承李某遗产,应该由小林和李某现任丈夫决定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不能改变子女的继承关系,因此,小山既能继承高某的遗产,也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分得的份额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第7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人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17~22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权利人不仅可以通过遗嘱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甚至可以取消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给予最需要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项,李达的财产在其死亡后所有权会发生转移。


B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李飞可代位继承应属于李达的遗产。

第8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本位继承的是()。

A.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

B.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

C.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

D.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丈夫甲与妻子乙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甲突然死亡。在分割遗产时,乙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而甲的母亲认为甲乙已经离婚,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若乙在甲死亡一个月后再婚了,乙能继承遗产吗?


正确答案: 不能。如果甲死之前甲乙二人未离婚,则乙在甲死亡后无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遗产。

第10题:

丈夫死后,妻子改嫁,可以带走所继承的遗产吗?


正确答案:按照我国《继承法》第30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丈夫去世后,妻子依法继承了相应的遗产,这些遗产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属于妻子所有了。既然已是她的个人财产,那她如何使用,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同样,如果是妻子去世丈夫再娶,也同样有权处置自己所继承的合法财产,任何人都无权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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