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对丁公司所欠的100万元债务应由()A 甲公司承担B 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各承担50万元债务C 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对丁公司所欠的100万元债务应由()
A

甲公司承担

B

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各承担50万元债务

C

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私自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当事人分立后合同的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2题:

甲公司分立成乙和丙一大一小两家公司,那么甲公司的原有债务承担情况应该是( )。

A.乙和丙都不负责任 B.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大公司承担 D.由小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戍、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A


本题考查法人分立债务的承担。《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原则上,分立后的法人应对分立前法人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因此,作为分立法人的乙、丙两公司关于债务分割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

第4题:

(2011 年)甲公司欠乙公司 500 万元货款未付。丙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协议,约定将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该笔债务转移给丙公司承担。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债务承担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乙公司同意才能生效
B.通知乙公司即可生效
C.直接生效
D.直接生效,且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乙公司( )。

A.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丙、了、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第6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A。解析:《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分离后的公司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内部生效,不具有公示力。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故选A。

第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南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 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乙公司( )。

A.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公司分立成乙和丙一大一小两家公司,甲公司原有债务承担情况应该是( )

A.乙和丙都不负责

B.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大公司承担

D.由小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时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因此,不改变其对原债权人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

第10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对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表述错误的是:()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答案: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该法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分立后的法人应对分立前法人所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作为分立法人的乙、丙两公司关于债务分割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该协议只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有效力。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无力承担,则由乙公司承担,当然乙公司承担后可按协议向丙公司追偿。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