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哪类学校学习可以计算参加革命时间?

题目
问答题
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哪类学校学习可以计算参加革命时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军事学校、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和我党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大学、公学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可以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建国前我党创办的中等学校的学员能否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当地解放后被我接收、恢复开学的高等学校,以及抗日中学、联合中学、师范、职业学校等各类中等学校和干部学校附设的中学部、预备班学习后分配工作的,从分配工作之日算起。

第2题:

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正确答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脱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

第3题:

怎样理解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所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第4题:

对确定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日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由我党派遣出国和因组织破坏或因受到敌人通缉、追捕而被迫出国的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团员从入党入团之日算起;在国内已参加革命工作的非党(团)员,其出国前、后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在国内未正式参加单命工作,由我党派遣出国,出国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受派遣任务之日算起。
(2)在国外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华侨中的党组织(简称侨党),回国后承认其党籍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侨党之日算起。
(3)在国外接受我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经中共党员证明,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以从接受党的任务之日算起。
(4)建国前在国外参加过其他国家共产党的归侨干部,其参加工作时间,需经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组织、干部部门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5)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马来西亚“人民抗日军”和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归侨干部,经有关当事人证明,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武装部队之日算起。
(6)上述人员如有中途脱离组织,中断革命工作等情况,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参照中组发〔198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7)归侨中有影响的知名人士,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实事求是地充分肯定他们的革命历史和他们对祖国的贡献。他们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需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第5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分哪几个时期?具体时间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分为四个时期,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1年7月1日—1927年7月31日);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也称红军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

第6题:

如何确定建国前参加我党开办的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学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革命大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含建国前入校,建国后分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入校(开学)之日算起。

第7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哪类学校学习可以计算参加革命时间?


正确答案: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我党开办的军事学校、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和我党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大学、公学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可以计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第9题:

对确定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1934年根据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在上海建立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1935年《八一宣言》以后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建立的妇女界、职业界、文化界“救国会”和上海“国难教育社”,1936年成立的重庆"救国会"和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即秘密学联),抗战前夕及初期在上海、北平建立的“东北救亡总会”和武汉、长沙等地“青年救国团”,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直接领导的抗日救亡群众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编入组织系统、过组织生活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2)抗日战争爆发后,在白区以公开合法形式进行行抗日工作的,例如“第八集团军战地服务队”,“汉口基督教女青年会战时服务团”,“保卫中国同盟”(解放战争时期名为“中国福利基金会”),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进步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
(3)抗日战争时期的桂林“文化供应站”、湖南“观察日报”,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期间的“国际新闻社”、上海“时代出版社”、香港“华商报”,解放战争时期的上海"联合日报"、"联合晚报",是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新闻、出版机构。凡建国前参加这些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上述机构之日算起。
(4)湖北、云南、贵州“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简称“新联”),湖北、广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简称“新青团”),云南“民主工人同盟”(简称“工盟”),广西“爱国民主青年会”,遵义“曙光社”,北京“职业青年联盟”,香港“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白区建立的由进步青年组成的秘密外围组织。凡当地解放前参加这些组织的正式成员,解放后即分配干部工作(或从其参加这些组织的学校毕业即分配干部工作),并直接转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加入这些秘密外围组织之日算起。
(5)上述各类组织、团体的成员,在组织、团体活动期间或停止活动以后,间断了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加入这些组织、团体之日算起。

第10题:

对确定建国前我党开办的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延安中学等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建国前我党开办的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华东人民革命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江西“八一”革命大学、湖北人民革命大学,它们和华北大学、中原大学,以及各军政大学一样,都是“我党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干部学校。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入革命大学学习,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含建国前入校,建国后分配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入校(开学)之日算起。
建国前我党开办了延安中学、晋察冀边区联合中学、太岳中学、冀南六专署简易师范等几百所中等学校。这些学校虽然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但基本上是以学习文化为主,不同于“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干部学校,所以其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能从入校之日算起。
建国前我党开办的各类学校,哪些学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校之日算起,原属地(市)、县级单位开办的,由省、市、自治区党委按中组发〔1982〕1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精神审定;原属省和省以上单位开办的,由中央组织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