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管理的离休干部所需各项费用?

题目
问答题
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管理的离休干部所需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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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老原是某军区干部,从部队退休后计划回故乡养老。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A:地方部队
B:民政部门
C:由退休、离休干部自我管理
D: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

答案:B
解析:
考点: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法的规定。

第2题: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各项生活待遇( )。

A.按地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执行;
B.按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C.在执行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的同时也享受地方的补贴;
D.调资随部队标准,地区补贴实行当地标准。

答案:B
解析:

第3题: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部分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的是( )。

A.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正营职离休干部

B.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副团职离休干部

C.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正团职离休干部

D.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副团职离休干部


正确答案:B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主要是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团职以下和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营职以下以及相当职级的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由此可知,答案为B。

第4题: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暂时保留军籍(不发军服),其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粮油标准、医疗(包括无工作的直系亲属)、交通费、公勤费、服装费、房租补贴、电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残废金、护理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按安置地区标准)、洗理费以及福利费、特需经费、探亲路费、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军队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福利费由安置单位统一掌握。特需费主要用于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5题:

对调整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管理的离休干部随军遗属和1955年前后复员现仍为随军家属无固定收入女同志生活补助昆曲标准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军队离休干部随军遗属,其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的调整,19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调整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随军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96〕财薪字第107号)的规定执行;199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总政治部部、总后勤财务部《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随军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96〕财薪字第595号)的规定执行;从1997年1月1日起,按照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随军遗属和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97〕后财字第22号)的规定执行。
(2)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的调整,19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调整1955年前后复员现仍为随军家属无固定收入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96〕财薪字第108号)的规定执行;199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后财务部《关于调整1955年前后复员现仍为随军家属无固定收入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96〕财薪字第596号)的规定执行;从1997年1月1日起,按照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随军遗属和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1997〕后财字第22号规定执行)。
(3)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随军遗属和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所需经费,在离休干部自然减员经费中调剂解决。

第6题: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部分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的是()。

A: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正营职离休干部
B: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副团职离休干部
C: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正团职离休干部
D: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副团职离休干部

答案:B
解析:
考点:军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的定义。

第7题: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各项生活待遇()。

  • A、按地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执行;
  • B、按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 C、在执行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的同时也享受地方的补贴;
  • D、调资随部队标准,地区补贴实行当地标准。

正确答案:B

第8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军队现役干部符合退休条件的,不得作转业安置
B:军队退休干部党员逝世后骨灰盒可覆盖党旗和军旗
C: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不变
D: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营职以下离休干部应当交由民政部门管理

答案:D
解析:

第9题:

对解决1981年前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干部待遇问题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981年底前由军队批准退休移交政府安置管理,1982年以后按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6号文件规定改办离休的原军队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从1991年9月日起,分别按以下规定和标准执行:
(1)以下各项按军队现行规定,增入本人工资、离休费。
①按总政、总后〔1988〕政传字第6号通知的规定增加工资,团职以下干部每月30元,师职干部每月35元。
②按总参、总政、总后〔1990〕后联字3号文件的规定增加军龄薪金(工资)。军龄薪金(工资)从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之年起计算到批准退休的当年止,按军龄(含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每年1元计发。由于这部分离休干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增发生活补贴17元,不执行1985年军队工资制度改革规定发给30元生活补贴的规定,因此,这次调整时不按总参、总政、总后〔1990〕后联字3号文件的规定减发7元生活补贴费。有关具体事宜,按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1〕后财字第52号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③按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1991〕政老发字第63号文件规定,增发粮油调价补偿每人每月10元。同时停发按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规定发给的6元粮油调价补偿。
(2)下列生活待遇项目按1984年以后移交政府管理军队离休干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①原工资。仍按军队移交地方政府时本人的工资计发。
②交通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3〕政干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师职以下干部每月15元。
③公勤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3〕政干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师职(含)以下干部每月发给一个公勤人员全费的1/4。公勤费标准按总参、总政、总后〔1986〕后财字第7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④服装费。按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民〔1985〕安3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团职干部每月温区、热区12元,寒区13元;营职以下干部每月温区、热区6元,寒区9元。师职干部的服装费标准和团职干部相同。
⑤洗理费。按总后勤部〔1990〕后财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月8元。
⑥书报费。按总后〔1988〕后财字第4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团职以上干部每月8元,营职以下干部每月6元。
⑦护理费。按总参、总政、总后〔1984〕参联字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发给护理费的不再发给公勤费。
⑧丧葬费。按总政办公厅〔1986〕政办字第115号通知执行,兵团职以下干部按本人逝世前的12个月原:工资总额计发。“丧葬费的基数”包括:总后财务部〔1989〕财标字第415号第六条规定的项目、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休费。
⑨抚恤费。按总政、总后〔1965〕政干字第541号、〔1965〕后财字第869号文件规定执行,在6个月内按离休干部生前的工资额逐月发给其遗属。“6个月薪金(工资)的基数”包括:总后财务部〔1989〕财标字第41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项目、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休费。
⑩遗属生活补助费。按总政、总后〔1989〕政干字第2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以上各项中,原执行地方离休干部同类生活待遇规定和标准的,自1991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
(3)今后,凡1984年以后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上述(2)款所列项目的标准进行调整或增加新的项目时,同样按照执行。
(4)粮油标准、管理经费、医疗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其他待遇,仍按安置地区地方离休干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5)这部分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包括:原工资、1979年确定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工资改革时确定的离休干部的17元生活补贴、1988年军队工资结构调整时给离休干部增加的工资、1989年按地方离休干部增发的离休费和给军队离休干部增发的军龄薪金(工资)、1991年军队离休干部粮油调价补偿增加的离费。

第10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单位汇交接受安置单位支付。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