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以丰富的历史事实阐发"法贵得人"的思想主张并辅助实践的是()
A.洪仁轩
B.沈家本
C.康有为
D.严复
第2题:
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沈家本既是清王朝中力图“变法自强”的谋臣,又是近代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在考订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学文献的同时,还热心探索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
沈家本认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同时也认为法律是人民生命所系的大事,决不可等闲视之。他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
(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
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
(三)法须统一、平等
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
(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
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第3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的主张。
(1)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就能使国家强盛。他论述资产阶级法治主义的内容甚多,而且还夹杂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①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沿袭先秦法家的说法,来阐释法的概念。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法律的性质和意义和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用甚重而其义至精”。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他的思想己经超过了历史上法家法学家所能达到境界。②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③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④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和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的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
(2)“平恕”为审断之本。沈家本认为法律要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用法“平恕”,执法“得中”。他用度量衡的客观、公正性比喻用法必须公平。要想做到公平执法,需要有仁恕之心。从这种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深入研究了中外的刑法制度,提出了反对严刑重罚、用法从宽的思想。他认为要做到公平执法,必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在由他主持制订的《大清新刑律》中明确规定:“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功不可没。
(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深深懂得,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指出用人之法在于:一所有国家官吏,都应知法;二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
第4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主张。
(1)将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与资产阶级法治揉合在一起论证法的性质和作用。主张以法治国、治民。认识到只有法度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执法原则。主张在适用法律时应贯彻统一、平等原则。抨击传统中国法律适用上的特权现象,引进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提出旗人汉人“一体同科”的主张。另外,从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提出用法从宽思想,反对严刑重罚。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已“日趋于轻”,中国应顺应世界潮流,改重为轻。这种轻刑思想较之封建重刑主义思想,是一大历史进步。
(3)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他认为,只有公正贤良的执法者,才能更好地执行法律。“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所有国家官吏,“皆宜知法”,尤其司法官吏,更应具有专门知识,方能胜任自己职责。为此,他设置律学博士,传授法学,又奏请清政府成立法律学堂,并从外国聘请法学家,培养法律人才。
(4)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认为法学的盛衰与政治息息相关:政治决定法律,法学盛,政未必盛,但法学衰,政则必衰。这一主张对法学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总之,“会通中西”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民主科学性和人民性,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
略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有“法贵得人”的思想主张的是()。
A.康有为
B.严复
C.洪仁玕
D.沈家本
第7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8题:
简述沈家本“法贵得人”的主张
沈家本认为“善法”和法的执法之人是实行法治的重要条件。他指出,如果执法者选用恰当,即使法令较严也能在执法中体现仁义的精神。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善,即使法令宽缓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为此,他提出了“法贵得人”的主张,具体方法是:
(1)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2)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知识。
(3)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
第9题:
简述梁启超实行法治,兼重人治的主张。
梁启超在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上,坚持法治和人治不可偏废的观点。
首先,他反对只要人治的主张,认为人治的弊端重重。在中国人治是行不通的。
其次,他也反对只靠法治。他认为人能制法,法不能自立;还认为徒法不能以自行,有善法。
然后有善治。坚持法治和人治相统一。
略
第10题:
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
A沈家本
B张之洞
C章太炎
D劳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