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问答题
试论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基本特征。[2004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
基本权利是通过宪法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
(2)公民基本权利的特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进行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
①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社会生活中的宪法地位。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合宪性的依据。
②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
通过普通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即从母体性权利中派生出来的。权利体系中的这一母体性与派生性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规定基本权利的宪法与规定普通权利的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表明法律体系的不同等级与权利之间的不同位阶关系。
③基本权利是稳定的权利体系
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基本权利既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从事社会活动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在多样化的权利形态中被纳入到基本权利范畴的一般是国家有能力给予保护并实现的具有现实基础的权利,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④基本权利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性
基本权利是确定公民宪法地位的权利形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基本权利反映了国家需要保护的公民基本的权利要求,是人的主体意志的体现,与做人的资格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国家通过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时,这一权利通常成为公民的专有权利,一般不得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就会失去基本权利的性质。
⑤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
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的最高价值规范,在权利体系上具有综合性,即概括了公民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应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要求与特征,涉及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与社会领域。在基本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宪法确定了基本权利的范围,以保障公民的宪法地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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