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如何确定关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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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如何确定关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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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2题:

什么是最适关税?小国有无最适关税?大国的最适关税税率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1)使该国福利水平达到最高的关税。
2)贸易大国征税存在经济效应的好与坏,因此存在最有关税;贸易小国征税后外国出口供给价格不变,无法改善贸易条件,征收进口税只会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第3题:

如何确定关税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其中,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入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第4题:

问答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按期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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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问答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非固定业户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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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税务机关在确定重点税源监控对象时,一般以全体纳税人为对象,其确定依据是()

  • A、当年纳税人实际完成税收情况
  • B、上年纳税人实际完成税收情况
  • C、当年税务机关税收实际完成情况
  • D、当年税务机关税收计划下达情况

正确答案:A

第7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按期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8题:

什么是完税价格?关税中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完税价格的定义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完税价格是计算关税的基础, 完税价格分为两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定义: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即货物的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2. 进口关税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
C.IF=(FOB+运费)/(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CIF=CFR/(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定义: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
公式二: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说明: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
(3)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一)从该项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
(三)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
(四)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会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即以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位价格来估定完税价格,但应当扣除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时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以及通常支付的佣金,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即以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5、合理方法,即当海关不能根据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海关根据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第3种方法和第4种方法的适用次序。定义:海关从价征税时据以计算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的价格。
中国的完税价格,根据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需由海关审定,计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进口货物以该货物运抵中国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由该货物在起运地正常批发价格,加上运抵中国以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陆路进口所有费用应计算到该货物运抵中国国境为止。
②如果海关不能确定批发价格,应以申报进口时国内输入地点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减去进口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以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费、储存费、营业税为完税价格。如果输入地点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也未能确定,或有其他情况,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③租赁、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正常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④运往国外修理的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口的,以正常修理费和工料费作为完税价格;运往国外加工的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口的,以该加工货物进口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口货物在进口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⑤出口货物以该货物售与国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陆路出口的货物,以该货运离国境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进出口公司以银行帐单或者明细单、发票上所列的价格作为计算完税价格的依据。
进出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离岸价格或租金、修理费等以外币计价的,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9题:

问答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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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关税的完税价格?

正确答案: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其中,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入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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