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
《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二联
《托收凭证》第三联
《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第1题:
第2题:
付款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划款时,因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拒绝付款理由书”。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委托收款拒绝付款时,开户行将拒付理由书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退还付款人,拒付理由书第()联连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通知单在系统中进行“拒付”操作。
第5题: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时,经办员应在托收凭证上注明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注明托收编号。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并签章。
第6题:
在小额支付系统委托收款业务的后续处理中,对以单位为付款人的拒绝支付款项的业务,业务处理完毕后以下需由银行留存备查的材料不包括()。
第7题:
下列()加盖结算专用章。
第8题:
A、拒绝付款理由书
B、未付款项通知书
C、退票理由书
D、债务证明
第9题:
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录入员根据付款人提交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付款人持有的债务证明以及托收凭证第()联,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
第10题:
在大额支付系统委托收款业务的后续处理中,对以单位为付款人的拒绝支付款项的业务,在业务处理完毕后需由经办行留存备查的材料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