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例:2014年10月15日,刘某与吴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一台空调转让给吴某,转让价款2000元,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一同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公证处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证处制作了调解书。问:本案中公证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案例:2014年10月15日,刘某与吴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一台空调转让给吴某,转让价款2000元,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一同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公证处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证处制作了调解书。问:本案中公证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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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公证。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租金、租期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欲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B.张三因赌博欠李四赌债未还,双方欲签订合同并申请公证。

C.某甲宣称其具有特异功能,欲请公证处证明。

D.某乙欲出国定居,欲请求公证处证明其在国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参考答案:D

第2题:

(三)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97-100题。

97.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作的下列何种约定是有效的?

A.双方不得委托代理人

B.即使达不成调解协议,也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C.裁决书不写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D.双方对裁决不得申请撤销


正确答案:C

第3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100 题: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

第 97 题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作的下列何种约定是有效的?( )。

A.双方不得委托代理人

B.即使达不成调解协议,也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C.裁决书不写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D.双方对裁决不得申请撤销


正确答案:C
对于《仲裁法》规定的任意性事项,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仲裁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仲裁法规定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约定排除,所以A项约定无效。《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双方不能约定即使达不成调解协议,也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故8项约定无效。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故C项约定有效。根据《仲裁法》第五章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能通过约定排除,故D项约定无效。

第4题: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 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但是,在一定条件下,经调解 双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要求发给判决书。请问: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当事人可以要求发给判决书的 情形?( )
A.李某(7岁)被胡某(8岁)打伤,甲的父亲起诉 至法院,甲的父亲与乙的父亲达成调解协议的
B.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 过程中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的
C.吴某因公受伤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其妻刘某起 诉离婚,吴某的父亲代表吴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的
D.柳某与杨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二人在诉讼 中达成调解协议,柳某怕杨某事后反悔,希望法院发给 判决书的


答案:C
解析:
。《民诉意见》第94条。

第5题:

王某因被判入狱,刘某起诉与其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房屋归刘某所有,20万元存款归王某所有,双方婚生子女王晓由王某的妹妹王某某抚养。法院根据该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经双方当事人签收。一个月后,王某的妹妹王某某称其并不知道该调解协议,也不同意抚养哥哥的孩子王晓。请问下列说法中,哪一种是错误 的?( )
A.本案中本级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
B.本案中王某和刘某有权对该调解书中的抚养子女部分申请再审
C.本案中王某某不是本案当事人,但仍能以本人名义对该调解书申请救济
D.本案中检察院有权对该调解书提起抗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本案中本级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A项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 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注意,本法第202条规定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不适用于本案,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是调解书中抚养子女的部分,而非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B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本案中,王某某虽不是本案当事人,但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有证据证明该调解书的部分内容损害其民事权益,可以提起诉讼。因此C 页的说法是正确的,不是应选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检察建议,也可以依法定程序提起抗诉。由此,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院对调解书抗诉的权力,但仅限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本案并不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并不能对该调解书提起抗诉。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之所以将检察院对调解书的抗诉限定于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 ,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借调解之机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这类利益往往又无法由 定的个体提起救济,因此赋予检察院对这类调解书的抗诉权。又因为调解书是当事人对权利的自行处分,对于私人权利,只要利害关系人不提出救济,就应当充分尊重利害关系人的自由处分权。所以对于非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国家公权力应当保持足够谦抑。因此本题选D。

第6题:

吴某与程某因合伙经营零售批发业而发生纠纷, 2011 年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自己出资的 26 万元,且分成合伙经营所得利润 万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经吴某的要求,向程某提出调解,程某表示同意,但法院进行调解的当天程某有事,而让其妻刘氏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吴某签收了调解书。程某则表示只同意部分调解内容,拒绝签收,送达人员把该调解书放在程某家,送达回证上记载为留置送达。2 个月后吴某以程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回答: (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2) 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3)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以上程序才正确?


参考答案:(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该调解的不妥之处:未核实参加调解的委托代理人是否经委托人特别授权。法院调解必须当事人本人自愿,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本案刘氏未经特别授权,不能以夫妻身份全权代理。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不合法。因为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收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对调解书用留置送达是错误的,调解书只有一方签收不具有法律效力。
(3)为纠正错误,法院应当做如下处理:①应当告知吴某.原调解书未生效 ;②根据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元效的及时判决。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形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
A.张某与刘某因双方的离婚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B.17岁的吴某与22岁的赵某因房屋租赁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C.王某采用胁迫手段与李某签订的仲裁协议
D.刘某与程某约定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仲裁协议的无效
讲解:《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本题中,A项双方约定的离婚纠纷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B项中17岁吴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中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项中,约定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由于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并非一家,因此该仲裁协议属于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但此类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才确定无效。因此答案选择A、B、C。

第8题:

家住北京的乔某(29岁)与杨某(28岁)是夫妻,婚后无子女,要求收养赵某与刘某的次子赵刚(11岁)为养子。赵某与刘某感觉家中生活困难,便作主答应下来,但赵刚毕竟是自己亲生,心中不免有些伤感,便委托乔某与杨某办理收养公证。乔某与杨某带着赵刚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收养公证,向公证处提交了申请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了赵某和刘某代办公证的委托书。问:公证处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公证处不能办理该项收养公证。因为:第一,收养人不符合条件,在办理公证时,收养人分别只有29岁、28岁,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岁。
第二,在办理公证时,被收养人赵刚已经11岁,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被收养人年龄在10周岁以上的,收养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由父母作主,该案中,赵某与刘某在未征得被收养人同意,答应了乔某与杨某得收养要求。
第三,不符合办理收养公证得程序。申请办理收养公证,应该由收养人、有识别能力得被收养人与送养人三方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第9题:

甲公司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经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后 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B.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
C.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该调解书申请再审
D.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时可以采用留置送达


答案:C
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A、B选项错误。 法院送达调解书时不能采用留置送达,D选项错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该调解书申请再审,C选项 正确。 ?

第10题:

天龙公司与张某因装修合同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协商同意调解。法院依法主持双方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B.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可以在15日内上诉
C.该案调解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不得申请再审
D.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时,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

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BC两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D项错误,对于调解书,不可以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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