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

题目
单选题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
A

代理词

B

公诉意见书

C

法律意见书

D

辩护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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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合议庭在庭审过程中延期审理的情形:( )

A.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当庭逃跑,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B.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准备辩护时间的

C.公诉人要求进行补充侦查的

D.律师当庭拒绝为被告人继续辩护,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


正确答案:A
36.答案:A 考点:延期审理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4一165条规定了以下延期审理的情形:(1)对手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2)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准备辩护意见的,应当延期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7条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可知.,B,C,D项均属于延期审理情形。A项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况。依题意,A项当选。

第2题:

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26题)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B

第3题:

()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言辞,称为辩护词。

A、被告人

B、代理人

C、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D、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


参考答案:D

第4题:

辩护人特别是辩护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专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地位。

A.对

B.错


参考答案:对

第5题:

第 30 题 常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辩护人没有异议。常某于是当庭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B.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D.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考点]被告拒绝辩护 [答案及解析] BC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本题B、C、D项当选。

第6题:

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66题)

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入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范丽丽因盗窃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审判中,范丽丽认为其辩护律师胡明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当庭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并提出更换辩护人的要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B.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

D.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BCD
《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8题:

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


正确答案:B
[考点]指定辩护[解析]《删诉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选项A中的王某虽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但是其在审判时已经年满且18周岁,因此不属于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情形,选项A的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38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刑诉解释》第65条第2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1)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2)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选项B中的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刑诉解释》第3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此,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应当不予准许。选项B正确。选项C中的汤姆不具有《刑诉解释》第36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当其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根据上述《刑诉解释》第65条第2款第项的规定,合议庭可以准许,选项C错误。汤姆的外国国籍是用来迷惑考生的,外国国籍并不是法庭是否准许辩护人自行辩护的条件。《刑诉解释》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选项D中的前半句“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的说法是正确的。又根据本条第3款规定,依照本解释第64条、本条第1、2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可见,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延期审理的具体期限,只是规定“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因此选项D中后半句“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错误。[难度系数]**

第9题: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A、代理词

B、公诉意见书

C、法律意见书

D、辩护词


参考答案:D

第10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A.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正确答案:A
[考点]辩护权;辩护人的地位
[答案及解析] A。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如果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被告人无罪,辩护人当然应当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但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被告人本身已经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当判处刑罚,辩护人就不能违背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故A项错误。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但是辩护人仅仅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故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知,辩护人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故C项正确。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辩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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