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0.05级数字压力计期间核查方案的下列内容中,正确的是()。A 选用0.02级活塞式压力计作为核查装置B 若核查结论不合格,应采用最新核查数据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C 参照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核查D 示值的变化量是否在被核查数字压力计的最大允许误差范围内作为合格判定原则

题目
单选题
某0.05级数字压力计期间核查方案的下列内容中,正确的是()。
A

选用0.02级活塞式压力计作为核查装置

B

若核查结论不合格,应采用最新核查数据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C

参照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核查

D

示值的变化量是否在被核查数字压力计的最大允许误差范围内作为合格判定原则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未按规定进行期间核查或伪造核查数据的,比照轨道衡和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责任划分,追究核查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第2题:

某实验室的坐标测量机采用稳定的零件作为核查标准,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并按照要求绘制了核查曲线图。由于核查结果基本保持在控制限内,因此决定不再进行定期的校准。问题:期间核查是否可以代替周期检定或校准?


正确答案: 依据GB/T27025—2008洫IsO/IEC17025:⒛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的规定,测量溯源性是对所有测量设备和计量标准的最基本要求,由此可以确保其测量准确度和量值的一致性。该标准规定,对于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而对于一般测量设备,只有那些根据使用要求需要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可进行期间核查。因此,无论是否进行了期间核查,必须定期进行周期检定或校准,实现溯源性。
期间核查不可以代替周期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的核心是用计量标准对测量仪器的计量性能进行评估,以获得仪器量值的溯源性,以保证测量仪器量值与其他同类仪器量值统一。利用稳定的核查标准进行的核查,只是观察被核查仪器校准状态是否有变化,它是在两次检定或校准期间内检查测量仪器可信度的一个好方法,但是由于核查标准一般不具备高一级计量标准的性能和资格,这种核查不具有溯源性。

第3题:

下列有关期间核查的描述正确的有( )

A:期间核查是指仪器设备两次检定/校准之间所做的技术状态确认工作
B:期间核查应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
C:应当对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开展期间核查
D:在可能条件下,应当选用稳定的核查标准开展期间核查工作

答案:A,D
解析:

第4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期间核查记录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

应包括核查结果不确定度评定过程

B

应包括核查依据的技术文件

C

应包括核查时的环境参数

D

应包括核查结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第5题: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充装量、充装压力及充装系数、装量系数的检查方法为()。

  • A、观察检查或用尺测量
  • B、称重、液位计或压力计测量
  • C、观察检查和用压力计测量
  • D、观察外观、核查出厂合格证

正确答案:B

第6题:

某实验室制定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程序的概述中对期间核查程序进行了如下说明:本期间核查程序参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JJG694(现行有效版本)]制定。核查内容覆盖大部分检定规程要求。核查频度为每年一次,时间为距上次外校6个月。该实验室期间核查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显然该实验室的期间核查采取的方法接近检定方法,要求实验室具有能检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计量标准和能力,才可能执行检定规程,是自行进行的一次检定过程,如果该实验室具备这些条件,采用这种方法从经济和技术上说是不合理的。通常,实验室不具备这种条件,所以每年需要外送检定或校准,这样就不是在实际使用情况下进行核查,失去核查的意义。核查程序笼统地照搬检定规程的内容,不突出重点,做了许多没有必要的工作。由于程序的复杂.实验室规定在两次送校之间只进行一次核查。每年仅进行一次期间核查,致使因数据太少而很难看出数据变化的趋势,承担的质量风险还是很大的。案例中所用的核查方法和核查频次是我们不提倡的。

第7题:

进行期间核查时,首先要关注校准值变化是否超过最大允许误差限(MPE)。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期间核查是为确认超偏载检测装置示值误差是否满足要求,在两次检定之间进行的核查。期间核查分为远程核查和现场核查。


正确答案:正确

第9题:

期间核查是由本实验室人员使用自己选定的核查标准按照()进行。

  • A、计量检定规程
  • B、自己制定的核查方案
  • C、计量校准规范
  • D、核查标准说明书

正确答案:B

第10题:

问答题
某实验室制定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程序的概述中对期间核查程序进行了如下说明:本期间核查程序参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JJG694(现行有效版本)]制定。核查内容覆盖大部分检定规程要求。核查频度为每年一次,时间为距上次外校6个月。该实验室期间核查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显然该实验室的期间核查采取的方法接近检定方法,要求实验室具有能检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计量标准和能力,才可能执行检定规程,是自行进行的一次检定过程,如果该实验室具备这些条件,采用这种方法从经济和技术上说是不合理的。通常,实验室不具备这种条件,所以每年需要外送检定或校准,这样就不是在实际使用情况下进行核查,失去核查的意义。核查程序笼统地照搬检定规程的内容,不突出重点,做了许多没有必要的工作。由于程序的复杂.实验室规定在两次送校之间只进行一次核查。每年仅进行一次期间核查,致使因数据太少而很难看出数据变化的趋势,承担的质量风险还是很大的。案例中所用的核查方法和核查频次是我们不提倡的。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