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途不合法或超出经营范围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担保的
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或有其他违法经营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关于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B.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原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C.贷款人对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
D.贷款人对合并(兼并)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4题:
对以下()的借款人,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第5题: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第6题:
第7题: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第8题:
第9题:
交通银行《信贷手册》规定:授信申请人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对其进行授信()。
第10题:
企业在合并、分立时,在没有偿还原有贷款或担保落实之前,贷款人有权不对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