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法经的结构。[2018年真题]

题目

问答题简述法经的结构。[2018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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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问答题
试述《法经》的结构、内容及特点。

正确答案: 战国初期魏国臣相李悝总结春秋末期以来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的经验,结合魏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法经》。
从体例来看,《法经》共有《盗法》(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方面的法律)、《贼法》(主要是关于政权稳定与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囚法》(涉及审判、断狱方面的法律)、《捕法》(关于追捕罪犯方面的法律)、《杂法》(对狡诈、越城、贪污、赌博、淫乱等行为惩治的法律)、《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六篇,以“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为立法宗旨,将《盗法》、《贼法》置于篇首,劾捕盗贼的《囚法》、《捕法》其次,整治其他犯罪行为的《杂法》再次,最后以《具法》对刑惩予以加、减。
其内容根据明董说《七国考》中所载,主要有:“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妻氏;杀二人及其母氏。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日萌盗心焉。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妻氏;越城,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博戏罚金三布,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夫有一妻二妾,其刑馘;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群相居,一日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大夫之家有侯物,自一以上则族。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罪人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法典。《法经》贯彻了法家“重刑轻罪”的法制原则,主要维护新兴地主阶级权利和新的封建等级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律,其编撰体例、罪名、刑制等对秦汉以及后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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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问答题
简述《唐律》五刑的结构和主要内容。[2016年真题]

正确答案:
《唐律》中的五刑分别为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具体内容如下:
(1)死刑,是指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唐律只规定绞、斩两种死刑,较前代轻缓了许多,绞也因得以保全遗体而稍轻于斩。
(2)流刑,是指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钳或枷服劳役一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的一种刑罚。唐律规定流刑有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规定加役流刑,除流三千里外,还要居作三年,用以替代某些死刑。
(3)徒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的一种刑罚。唐律把徒刑分为五等,即徒刑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4)杖刑,是指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又称法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的一种刑罚。唐律杖刑分为杖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共五等。
(5)笞刑,是指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的一种刑罚。唐律笞刑分为笞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共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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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2010年真题)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答案:
解析: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部分。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言论自由的范围。[2015年真题]

正确答案:
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
(1)言论自由的概念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从广义上说,新闻、出版、著作等也可包含在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形成综合性的权利体系。从狭义上说,出版自由不包括在言论自由范畴之内。
(2)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与表现形式
一般说来,言论自由的范围包括:
①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都有以言论方式表现思想和见解的权利,其内容十分广泛。
②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的内容,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
③言论自由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既可采取口头的,又可采取书面的,必要时依照法律规定,可利用广播、新闻、电报等传播媒介。
④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的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权利的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⑤言论自由存在着法定界限,受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
在我国,确定言论自由合理界限的基本依据是《宪法》第51条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地说,言论自由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方面:a.外在限制,指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存在确定的效力范围,在其效力范围内的言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b.内在限制,指言论自由的行使程序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其规定的程序之内言论自由才是合理的,否则构成言论自由的滥用,甚至成为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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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先期违约。[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明确肯定地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或客观事实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1)构成要件
先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
①须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②须当事人明确肯定地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或客观事实表明不履行合同。
③不履行合同没有合法正当的理由。
(2)类型
先期违约的实际表现有两种:
明示预期违约。具体而言,明示毁约的构成要件为:a.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即违约方只有自愿的,肯定的表示毁约的情况下才构成明示违约。b.明示违约方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以前,作出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义务的表示。c.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d.明示违约必须没有正当理由。如果毁约方提出毁约有正当的理由,则不能构成明示违约。
默示预期违约。其构成要件为:a.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预见,是因为另一方在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如另一方资金困难,已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即将破产等。b.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c.被要求提供履行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3)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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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李悝的《法经》。

正确答案: 《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辅佐魏文侯进行变法改革时所制定的刑法典。《法经》共六篇,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或《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盗法》、《贼法》两篇放在前面,说明《法经》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具法》相当于后世的“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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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问答题
简述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客观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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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法经的结构。[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传统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传统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1)《法经》共分为六篇
①“盗法”“贼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害财产等犯罪的实体法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法经》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②“囚法”(又称“网法”)、“捕法”是关于追捕、囚禁及审讯罪犯的法律规定,大多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③“杂法”是规定贼盗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规定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六禁”的内容。
④“具法”是关于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通用原则的规定,相当于后世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法经》是战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帅,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六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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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问答题
(08年真题)简述认证的基本过程。

正确答案:
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非法经营罪的特征。

正确答案: 概念: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a、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b、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c、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d、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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