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分析客户上年授信度在我-行融资情况与其带来的综合收益是否匹配,综合收益对贷款利率下浮的弥补情况,客户风险和收益是否匹配,客户在我-行办理的融资业务与存款业务、中间业务是否匹配;
评价下个授信年度客户拟在我-行办理的各类产品与其所属行业特点、结算方式是否匹配,申请行提出的增值服务方案是否合理;
授信申请与预计的综合收益是否匹配
对综合收益水平偏低的,还要对拟核定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或对融资总体定价水平、客户综合回报提出相应要求
第1题:
核定中型客户授信方案时,确定的融资品种结构应与客户经营周期匹配,融资期限限结构应与客户结算方式匹配。()
第2题:
对已使用综合授信方法核定授信额度且已在我-行融资客户,但审查发现符合以下()情况的,可再按照债项授信方法核定(增)其授信额度。
第3题:
对授信调查人员报送的中型客户授信预案,授信审查人员须对客户在我-行各类业务办理及综合收益的全面性进行审查,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4题:
我*行作为参贷行,采取风险参贷方式办理的业务包括:()
第5题:
最高授信额度是指()。
第6题:
我-行客户的融资加权风险值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我-行对其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但对压缩授信类客户可以将其在我-行融资加权风险值逐步压缩至最高授信额度之内。()
第7题: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客户的授信申请材料致使新的授信方案未能按时审批的,在不突破原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原授信方案到期后融资办理行也可以对该客户办理融资业务。()
第8题:
在交通银行系统内两个(含)以上机构取得融资的,()
第9题:
承诺授信额度是指()
第10题:
对发现以下()情况的客户,可按照债项授信方法核定其授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