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担保公司为提高声誉和吸引银行客户,以高薪和赠送一定比例股份来邀请某支行行长陈某加入,陈某被利益所惑,于是加入并成为担保

题目
单选题
某担保公司为提高声誉和吸引银行客户,以高薪和赠送一定比例股份来邀请某支行行长陈某加入,陈某被利益所惑,于是加入并成为担保公司股东。陈某的行为违反我*行员工()的规定,应予以()处分或处理。
A

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开除

B

不得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开除

C

不得私自代客投资理财;降级

D

不得充当资金掮客;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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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正确答案:B
【考点】劳动法律关系
【解析】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分别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B项符合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其他三种关系均应受民法调整。故选B。

第2题:

陈某购买了一辆本田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一日,陈某行车时由于张某违章行驶而将其车撞坏,造成损失5万元,有关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陈某可在张某和保险公司二者之间择一要求赔偿

B.保险公司若向陈某支付了赔偿费,则可在此范围内要求张某赔偿

C.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之后,如果陈某自行决定放弃对张某主张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

D.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之前,如果陈某放弃对张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D

第4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张某将自己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第5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A、作家王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所形成的关系

B、张某在试用期内因视力未达到乙厂录用要求而被乙厂辞退

C、甲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

D、某理发店职员陈某在为顾客丙提供理发服务时不慎致其面部受伤,丙要求陈某赔偿


参考答案:B

第6题:

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决,但债务人冯某拒绝履行,于是债权人陈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冯某申请暂缓执行,并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陈某对此表示同意。但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冯某仍不履行义务。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陈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陈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冯某财产不能清偿吴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4~5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正确答案:ABD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未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A选项正确;但受让人谢某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B选项正确。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的,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光须经抵押权人同意,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第8题:

36﹒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赁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2)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3)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4)选项D: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行使,本题属于两个不同合同。

第9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C.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答案:ABC

第10题:

陈某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陈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公司对陈某允诺高薪,陈某不辞而别,直接到乙公司处工作,并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赔偿自己辞职给甲公司的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B、陈某应赔偿甲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所造成的损失
C、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后,有权向陈某追偿,追偿份额为赔偿额的50%

答案:A,B,C
解析: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ABC三个选项均正确,用人单位承担的连带赔偿份额应不低于70%,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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