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酒楼一年前重新装修后出租给乙餐饮公司经营,租期5年。估价机构现对该酒楼进行拆迁估价,酒楼业主不配合拆迁工作,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酒楼实地查勘。根据拆迁人提供的资料,该酒楼产权清晰,权属证书齐全,用途合法,无违章搭建。 请问: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特殊注意哪些环节? 2.装修补偿应如何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估价时应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甲酒楼一年前重新装修后出租给乙餐饮公司经营,租期5年。估价机构现对该酒楼进行拆迁估价,酒楼业主不配合拆迁工作,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酒楼实地查勘。根据拆迁人提供的资料,该酒楼产权清晰,权属证书齐全,用途合法,无违章搭建。 请问: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特殊注意哪些环节? 2.装修补偿应如何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估价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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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房屋拆迁估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在出具咨询报告时,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补偿给出的估价结论,可以供甲公司及拆迁主管部门参考,但对被拆迁人不一定具有效力

B.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其房屋补偿金额一律不得包含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价值

C.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商业用房,根据合法原则,估价时一律按住宅估价

D.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l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所鉴定的估价报告确有技术问题的,同时出具估价报告


正确答案:A

第2题:

你应如何确定作为拆迁估价依据的该被拆迁人房屋的用途?


正确答案:
该房屋用途性质建议拆迁当事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2分)
(2)当地政府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性质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分)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的用途性质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确定。(2分)
(4)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用途不能协商一致的,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2分)
根据合法原则,以其房屋合法用途进行估价,即以住宅用途进行估价。

第3题: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过程中,实地查堪地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人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1.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如何确定作为拆迁估价依据的该被拆迁人房屋的用途?


正确答案:
1.(1)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由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抽签决定拆迁估价机构。
(2)确定拆迁估价机构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委托人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估价机构获得委托,经实地入户调查、室内作业,才能得出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1)如该被拆迁人的房屋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应以其记载用途为准,或查阅该房屋权属档案。
(2)如当地对被拆迁房屋性质有特别规定的,应服从其规定按其确定的用途评估。
(3)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确定的用途评估。
(4)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第5题:

甲酒楼一年前重新装修后出租给乙餐饮公司经营,租期5年。估价机构现对该酒楼进行拆迁估价,酒楼业主不配合拆迁工作,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酒楼实地查勘。根据拆迁人提供的资料,该酒楼产权清晰,权属证书齐全,用途合法,无违章搭建。

问题: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特殊注意哪些环节?

2.装修补偿应如何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估价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在估价程序上应特殊注意:①被拆迁人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酒楼实地查勘,估价人员应做好无利害关系第三人见证工作,并在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②估价机构应将分户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
③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将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提交委托人,并由委托人向被拆迁入转交分户报告。
2.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饰装修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构确定。
3.拆迁估价不考虑房屋租赁因素的影响(或按完全产权评估)。
[试题分析]
拆迁估价也是房地产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拆迁也是城市建设中的敏感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又要避免冲突。因此在估价时公正、公开,避免有利害关系的人参与估价,并将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征求意见。避免引发冲突。拆迁房屋的装修千差万别,一般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第6题: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过程中,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儿签字认可。( )


正确答案:√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第7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入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1.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你应如何确定作为拆迁估价依据的该被拆迁人房屋的用途?


正确答案:
1、(1) 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由被拆迁入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抽签决定拆迁估价机构。
(2) 确定坼迁估价机构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委托人与估价机构签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 估价机构获得委托,经实地人户调查、室内作业,才能得出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1) 如该被拆迁人的房屋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应以其记载用途为准,或查阅该房屋权属档案。
(2) 如当地对被拆迁房屋性质有特别规定的,应服从其规定按其确定的用途评估。
(3)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确定的用途评估。
(4) 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试题分析
(1) 该题考核的是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运作方式以及被拆迁房屋性质的确定问题。
(2) 首先是估价机构应通过合法程序接受委托,并与拆迁人签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 其次要经过制定计划、入户调查和室内作业后才可以出具估价报告。
(4)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认定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第8题: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过程中,实地查勘记录由实施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某市欲对旧城区进行拆迁改造,涉及居民数千户。由于部分居民对拆迁补偿费不满,或是故土情节过重,以致有许多市民不配合拆迁工作,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住宅进行实地勘查。另外,有些市民已将住房出租。他们对相关制度不了解,担心自己得不到补偿费;还有的居民已对自家的住宅进行了精装修,觉得拆迁得不偿失,因此对拆迁工作抱有抵触心理。如此种种,拆迁改造工作困难重重。

请问: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特别注意哪些环节?

2.装修补偿应如何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估价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该特别注意的环节主要有:
(1)与拆迁当事人作充分的沟通,要求被拆迁人能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估价机构实地查,否则造成估价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被拆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需要清楚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是划拨还是出让,出让起止年月;需要清楚建筑物的法定用途、建成年月、经济寿命、有效经过年数等。
2.关于装修补偿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拆迁补偿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估价与其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安置的是房屋使用人。由于房屋拆迁,对使用人也会带来一些损失,但其不可能成为拆迁补偿的受益人可由拆迁人对承租方给予适当安置,以减少承租人损失,并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10题:

甲酒楼一年前重新装修后出租给乙餐饮公司经营,租期5年。估价机构现对该酒楼进行拆迁估价,酒楼业主不配合拆迁工作,不允许估价人员进入酒楼实地查勘。根据拆迁人提供的资料,该酒楼产权清晰,权属证书齐全,用途合法,无违章搭建。

请问: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特别注意哪些环节?

(2)装修补偿应如何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估价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针对该类拆迁估价,在估价程序上应该特别注意的环节主要有:
1)与拆迁当事人作充分的沟通,要求被拆迁人能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估价机构实地查勘,否则造成估价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被拆迁人酒楼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需要清楚该酒楼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划拨还是出让,出让起止年月;需要清楚建筑物的法定用途、建成年月、经济寿命、有效经过年数等。
3)凡属被拆迁人合法拥有的房屋内外不可移动的设备及其附属物,均应列人拆迁补偿估价的范围。

(2)关于装修补偿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3)对已存在的租赁关系,拆迁补偿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估价对其密切相关;同时需要安置的是房屋使用人。由于房屋拆迁,对使用人也会带来一些损失,但其不可能成为拆迁补偿的受益人。可由拆迁人对承租方给予适当安置,以减少承租人损失,并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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