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0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

题目

甲公司2010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40 000元,职工福利费10 000元,工会经费800元,职工教育经费5 000元,经审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2 000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甲公司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为()元。

A. 50 000

B.47 400

C.52 100

D.52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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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实发工资小于计税工资,因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第2题: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经营业务:(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8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8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300000元。

要求:(1)计算甲公司199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1999年度应交所得税

(3)编制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实际缴纳所得税和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目)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40000+50000=1010000(元)
(2)甲公司应交所得税:101000x33%=333300(元)
(3)确认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3300
(4)实际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5)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333300
    贷:所得税            333300

第3题:

(四)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53. 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53. 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第4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7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50000元。(2)核定的全年计税T资为6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650000元。(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250000元。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

(3)编制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实际缴纳所得税和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

第5题:

(2006年考试真题)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第6题: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0000元;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75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800000元。据此计算,1999年度甲公司应交的所得税为( )。

A.1203300元

B.3976500元

C.3943500元

D.3960000元


正确答案:D

第7题:

甲公司为对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1年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0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并需要赔偿乙公司600万元。

(2)2011年3月7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甲公司未上诉并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3)甲公司2010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且已经对所得税进行了计算,无其他调整事项。税法规定,该项损失在预计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可以于税前扣除。要求:

(1)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计算2010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1年3月7日的会计分录。

(3)填列甲公司对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调增用“+”,调减用“-”)。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20101231

20101231日,虽然诉讼案件尚未判决,甲公司要按照最可能的赔偿金额确认300万元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600

贷:预计负债600

20101231日根据2010年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2000+600)×25%-600×25%=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06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50[2000+600)×25%]

2201137日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

预计负债600

贷:其他应付款8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

借:盈余公积1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

③支付赔款800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800

贷:银行存款800

注:这笔分录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属于2011年当期事项。

32010年度报表调整

①调整201012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

期末余额(调整)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其他应付款

+800

预计负债

-600

盈余公积

-15

未分配利润

-135

调整金额小计

+50

调整金额小计

+50

②调整2010年度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外支出

+200

利润总额

-200

所得税费用

-50

净利润

-150

第8题: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9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 000 000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0 000元;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 75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800 000元。据此计算,1999年度甲公司应交的所得税为( )。

A.1 203 300元

B.3 976 500元

C.3 943 500元

D.3 960000元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在采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纳所得税; (12000000元-50 000元+50 000元)×33%=3 960000(元)。

第9题:

请教:2013年湖南省会计从业《会计基础》临考冲刺试卷(九)第4大题第1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7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

(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5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6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6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250000元。

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要求:根据资料,回答以下各题。

(1)甲公司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___________

(2)甲公司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___________

(3)编制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

借:___________

贷:___________

(4)编制甲公司实际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

借:___________

贷:___________

(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___________

贷:___________

 


【参考答案分析】:

(1)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50000+50000=1000000(元)

(2)甲公司应交所得税=1000000×25%=250000(元)

(3)确认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

(4)实际交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5)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2500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00

第10题:

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可扣除业务招待费12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业务招待费为14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正确答案:
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140000
税法核定可扣除额:120000,超支20000,应纳税调增20000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20000=1020000
应交所得税=1020000*25%=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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