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向某钢材公司订购一批次钢筋,并要求5日内交货。钢材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周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钢筋生产公司的回函属于()。

题目
某施工单位向某钢材公司订购一批次钢筋,并要求5日内交货。钢材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周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钢筋生产公司的回函属于()。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部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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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于某年5月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交货期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次年4月底,货款一次付清。某建筑公司依约给付了全部货款,但某钢厂因生产能力有限,且钢材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至次年4月底,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建筑公司经多次催告,某钢厂仍未能依约履行。为不影响I程进度,某建筑公司提出终止与某钢厂签订的合同,并采取其他措施加以补救。但某钢厂不同意,而且在生产形势好转的情况下,请求某建筑公司继续提货。但某建筑公司因其建设工程已完I,不再需要钢材,故请求某钢厂退回多付的货款。为此双方协商不成.某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本案当事人某钢厂在交货期限届满时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钢厂的行为则构成部分迟延履行。因某钢厂迟延履行部分债务的行为致使某建筑公司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其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在此情况下,某建筑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只要某建筑公司通知了某钢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可以认为,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的合同已经解除,某建筑公司自然没有义务接受给付,而且某钢厂多收的货款应返还给某建筑公司。如果某钢厂的违约行为给某建筑公司造成损害的.某建筑公司还可请求某钢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了一个购买一批钢材的要约,乙公司在承诺中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变更,下列变更中没有实质性更改要约内容的是( )。

A.将交付钢材的时间推迟15日

B.将钢材的价款每吨增加500元

C.将本次交易的业务员由张某变为王某

D.将钢材的交货地由甲公司所在地变更为乙公司所在地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制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第3题:

2011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11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属于要约。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q-,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第4题:

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 1份钢材购销 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50吨,交货 期限为2003年12月之前,某企业在验货后1个月内 向钢厂付款。某钢厂如约向某企业交付钢材50吨,某 企业在验货时发现该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 如用该钢材建楼,必然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某企业于 是拒收该批钢材,拒绝付款。因建筑急需,某企业只好 向某公司高价采购所急需之钢材。基于上述情况,某 企业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先履行抗辩权
B.违约责任请求权
C.不安抗辩权
D.合同解除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 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辩 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 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ABD。

第5题:

A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磅员姚某,在本公司向8钢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建筑钢筋的过程中,与钢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张某商量,在过磅时姚某多报钢筋重量,然后将多报钢材的钱款由姚某和张某平分。张某向本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钢材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安排张某答应姚某的要求。在买卖钢筋的过程中,姚某多报了15万元钢筋的重量,在房地产公司向钢材公司的账户上汇款后,张某将7.5万元交给姚某,而张某自己并没有在本公司多领任何钱款。问题:姚某、张某和钢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姚某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张某和钢材公司不构成犯罪。姚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自己所工作的公司实施欺诈行为,通过将本单位的钱款转移到钢材公司的账户,然后占为己有,姚某显然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本案的难点在于认定张某、钢材公司是否构成犯罪,张某将自己的行为情况向本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得到公司领导的指示后进行行动,多赚取的钱款也归公司所有,张某的行为显然是职务行为,认定张某个人构成了犯罪显然不妥。本案实际上是姚某在钢材公司的帮助下完成了职务侵占行为,姚某和钢材公司是职务侵占罪的共犯。但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只能是自然人,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只能认定张某、钢材公司都不构成犯罪。

第6题:

2005年3月1日,G建筑公司委托张某去购买钢材,并给了张某一个授权委托书(未注明委托期限)。那批钢材采购完毕后,疏于管理,C建筑公司也没有收回那张委托书。 2006年8月5日,张某出差路过H钢材厂,看到此厂生产的钢材质量很好,于是擅自作主代替C建筑公司与H钢材厂签订了一个购买1000吨钢材的合同。由于张某向钢材厂出示了那个事实上已经无效的购买钢材的委托书,使得H钢材厂相信张某是由代理权的。 2006年9月5日,H钢材厂将这批钢材发给了G建筑公司,则( )。

A.G建筑公司可以拒收,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B.G建筑公司如果拒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C.C建筑公司可以拒收,必须由张某支付这批钢材款

D.张某与H钢材厂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C

第7题:

订购50t钢材的合同,现场交货时发现供货方由于货源短缺,所交付的钢材中 有10t与合同约定的型

订购50t钢材的合同,现场交货时发现供货方由于货源短缺,所交付的钢材中

有10t与合同约定的型号、规格不符。为了不耽误施工,采购方只能以高于本合同订购

的价格紧急从另一供货商处采购了10t钢材。对此事件采购方应( )。

A及时将违约行为和处理意见通知供货方

B要求对方将不合格钢材运出工地

C按50t钢材不能按时交货对待

D按10t钢材不能按时交货对待

E要求供货方承担10t钢材采购差价的损失


正确答案:ABDE

第8题: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

B.张某和甲公司

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

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向其供应钢材 IOOO吨。乙公司提出双方后来签订了补充合同,将钢材供应量改为600吨。而且自己巳经向 甲公司履行了供货的义务。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就乙公司应当向其供应10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未向其供应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C.乙公司应当就双方约定将供货数量改变为600吨负有举证责任
D.乙公司应当就自己已经向甲公司供应了 600吨钢材负有举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 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 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选项ACD正确。

第10题:

王某是甲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员,一直负责本单位与乙公司的钢材采购业务。后来由于经济问题王某被单位开除,但乙公司并不知情。王某被单位开除,又用盖有原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采购合同。根据《合同法》,则该合同为( )合同。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可变更

答案:B
解析:
王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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