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Y、Z依次为京沪铁路线上由南到北的4座城市,X市距W市100千米,Y市距X市200千米,Z市距Y市400千米。Y市的乙公司与W市的甲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挖掘机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到乙公司处。在合同履行中,下列关于乙公司履行变更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题目
W、X、Y、Z依次为京沪铁路线上由南到北的4座城市,X市距W市100千米,Y市距X市200千米,Z市距Y市400千米。Y市的乙公司与W市的甲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挖掘机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送货上门到乙公司处。在合同履行中,下列关于乙公司履行变更要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X市的丙公司
B.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X市的丙公司,但需经甲公司同意
C. 不得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
D.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但需经甲公司同意
E. 可以要求甲公司将挖掘机送到Z市的丁公司,但增加的履行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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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第2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3题:

第 44 题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9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且按照法律规定或是约定不能够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4题:

位于A市的甲公司和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D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公司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则甲公司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A,C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约定按约定,双方约定的是向甲公司住所地(A市)或合同签订地(C市)法院起诉。

第5题:

(四)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公司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关于确认的机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仲裁委员会
B、丁仲裁委员会
C、B市中级法院
D、B市C区法院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据此可知,在我国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仲裁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6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7题:

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相关机构确认仲裁条款无效,甲公司欲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关于双方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B市C区法院
D.W省Z市Y区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8题: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

B、Y时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参考答案:B,D

第9题:

(四)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W省Z市Y区法院
D、B市C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住所地F省E市D区法院与合同履行地W省Z市Y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第10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材供应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Z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应被撤销。乙公司向Z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而甲公司向Z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Z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B.Z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Z市人民法院应和Z市仲裁委员会协商确定由谁受理此案
D.Z市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此案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59 / 2019版教材P358
本题考察的是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旣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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