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地脚手架连接件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及时向现场负责人王某提出更换要求,王某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坍塌,造成 5 名工人死亡的严重事故。此事件中,王某构成( )。

题目
某建筑工地脚手架连接件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及时向现场负责人王某提出更换要求,王某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坍塌,造成 5 名工人死亡的严重事故。此事件中,王某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D.强迫职工劳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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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升吊篮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速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B.王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C.王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D.张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E.张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答案:A,E
解析: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要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 (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 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本 案例中,钟某为追求速度,擅自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而班长 张某在钢丝绳未更换的情况下,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负有领导责任。

第2题:

王某在担任某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室副主任期间,负责某在建大街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李某分包了在建大街工程中的大型购物中心钢结构安装工作,在施工期间,王某只是阅读了李某等人呈报的钢结构安装工作安全报告,未到现场进行过任何检查活动。李某的施工队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脚手架坍塌,致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卫措施的施工工人陈某和马某坠地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构成滥用职权罪
B.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王某对此不负责任,不构成犯罪
C.构成玩忽职守罪
D.对王某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答案:C
解析:

第3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施工升降机对重的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进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B.王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C.张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D.钟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参考答案:A

第4题: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小学5层高教学楼,该项目在施工时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该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架,只有少数脚手板,并且部分脚手板接头处无固定。该项目在进行2层的外墙砌筑作业时,工人王某在搬运砖块的过程中,一脚踏在一块未固定的探头板上,发生倾翻,王某从二楼脚手架上掉下,造成大腿骨折。由于没有造成伤亡事故,所以可以认为没有违规。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王某经营出租建筑用吊篮业务,但是其未按照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对工人进行有效培训,在工人不具有安装和操作吊篮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导致吊篮在运行过程中因安装不善而从10层高楼处坠落,致使两名正在吊篮上进行施工的两名工人当场死亡,对此,如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王某构成过故意杀人罪
C.王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D.王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A,B,D
解析:
我国《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王某的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未对工人进行有效培训,导致在生产、作业中发生致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ABD项的说法均不准确。

第6题:

某年4月12日,施工队长王某发现升吊篮钢丝绳有断股。要求班长张某立即更换,次日,班长张某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继续安排其他工人施工。钟某为追求速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再换钢丝绳。当吊篮接近4层时钢丝绳断裂,造成3人死亡。下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中,正确的有( )。

A.钟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B.王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C.王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D.张某是事故直接责任者
E.钟某负有事故的领导责任

答案:A,B
解析:
钟某为追求进度,擅自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6楼施工,钟某为直接责任者。其领导,队长王某、班长张某均为领导责任者。

第7题:

王某因出外经商下落不明满5年,王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提出王某死亡的申请,王某的父亲不同意,向法院提出王某失踪的申请,则法院(  )。

A.应当宣告王某失踪
B.应当宣告王某死亡
C.应当驳回李某的申请
D.应当先受理王父的申请,2年后再行受理王妻的申请

答案:B
解析:
申请宣告死亡受到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法院应当按照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在有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情形下,法院不能考虑后面顺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第8题:

2006年8月8日下午5时,某村刮起八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考生在对侵权部分的知识点进行复习时,一定要结合《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条,掌握每种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抗辩事由,不能混淆。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为建办公楼所使用的,所以村委会对脚手架有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该电线不是高压线路,不应属于高度危险物侵权,而应该视为前文的悬挂物,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的因素,但对损害结果来讲,是能够预见并且加以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包括大风在内的外力作用下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并应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9题:

某总包企业项目经理李某委托分包项目经理王某去租赁脚手架,并将盖有总包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交给了王某。王某持合同租赁了脚手架后自用,脚手架租赁公司由于收不到租金,遂向总包企业提出了交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租赁合同无效
B. 脚手架租赁公司应该向王某索要租金
C. 该项目部应当承担脚手架租赁费用的给付义务
D. 总包公司所受损失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某建筑施工企业承建某写字楼项目。该项目封圈形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高达45m,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作业工人为节约时间直接将拆下来的构配件往地面抛掷,当拆到28m高时,往下投掷扣件刚好打在路过正下方施工员王某头上(戴着安全帽),王某当场死亡。进行拆除作业时,不容许任何人在工作范围区域行走、滞留。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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