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 )。

题目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 )。

A. 合同
B. 侵权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D项: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所以D项当选。

A项: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所以A项不选。

B项:侵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所以B项不选。

C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所以C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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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属于债的发生原因之(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正确答案:D

第2题: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3题: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第5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人,( )。


参考答案:A

第6题:

我国《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A.仅仅为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失

B.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答案:A

第7题: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


参考答案:错

第8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管理他人事务。
(2)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
(3)无法律上的义务。
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无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担适当管理的义务;本人则负有偿还费用的义务。
在民事生活中,未经他人委托或法律授权管理他人事务本为侵权行为,但因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出于为他人谋利益,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目的,故阻却了行为的违法性,并且管理人被赋予了请求偿还管理费用的权利。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的利益,因此,依照通说本人所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以不超过其所受利益范围为限。

第9题: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  )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第10题:

()是指设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
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的发生主要基于四种原因:①合同,②侵权行为,③不当得利,④无因管理。其中,无因管理是指设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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