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题目
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2.95
B.3.00
C.4.43
D.4.50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5+5×90%)×15%=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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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B、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C、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D、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案:ABCE

第2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项税额为86万元,进项税额为3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企业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50.80

B、45.80

C、54.00

D、49.00


答案:B

第3题:

下列有关加计抵减政策说法正确的有()。

A、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C、纳税人需就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D、纳税人以后年度如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答案:ACD

第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市场调查服务,2019年6月取得调查收入50万元(不含税),购入相关物资和服务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5万元。月初无留抵税额和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已知甲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5
B.1.35
C.3
D.2.85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50×6%-1.5×(1+10%)=1.35(万元)。

第5题:

某企业为符合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提供生活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当期发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10万元,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6
B.7
C.8
D.18

答案:A
解析: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300×6%-10-(1+10×10%)=6(万元)。

第6题: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A.5%

B.10%

C.15%

D.20%


答案:B

第7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项税额为86万元,进项税额为3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企业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50.80
B.45.80
C.54.00
D.49.00

答案:B
解析: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32×10%=3.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3.2=8.2(万元)
抵减前应纳税额=86-32=54(万元)
抵减后实际应纳税额=54-8.2=45.8(万元)

第8题:

加价抵减政策是指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A、10%

B、15%

C、11%

D、13%


答案:A

第9题:

某会展公司2019年6月成立,6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6月-8月共取得会展服务不含税收入640万元,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160万元,期间共抵扣进项税额50万元,期末无留抵税额。已知其9月销项税额为15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48万元,则下列关于其税额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公司6-8月的销售额符合加计抵减进项税额的要求
B.该公司9月当期应计提加计抵减额为14.8万元
C.该公司9月当期应计提加计抵减额为19.8万元
D.该公司9月应纳税额为-17.8
E.该公司9月应结转下期的加计抵减额为17.8万元

答案:A,C,E
解析:
选项B,该公司9月当期应计提加计抵减为(50+148)×10%=19.8(万元)。新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选项D,当期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为150-148=2(万元),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应抵减应纳税额至0,即抵减2万元,其余的加计抵减额17.8万元应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0题:

甲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8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甲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00
B.80
C.78
D.77

答案:C
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甲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00-20×(1+1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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