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中国公民李某是某IT企业的高管人员,2013年1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当月取得2012年的年终奖50000元,企业为其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款中的3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任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持有股权2年的某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8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3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取得的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企业承担的部分); (3)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李某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李某在法国取得的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2题:
中国公民张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7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
(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已在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
(3)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
(4)取得购买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
要求:
计算张某2007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第3题:
公民李某为一企业员工,2010年取得以下收入:
(1)李某每月取得工资5000元,12月取得年终绩效工资64000元。
(2)李某根据自己的创业心得编写的长篇小说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李某预付稿酬10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50000元;当年李某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
(3)当年1月初将闲置的一套住房对外出租,租期一年,取得租金收入是96000元,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仅考虑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4)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财产原值凭证。
(6)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
(7)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20000元。
(8)将解禁的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李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取得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取得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转让债券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李某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境内补交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李某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计算李某转让限售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李某全年工资所得应纳税款= [(5000-2000)×15%-125]×12=3900(元)
年终绩效工资应当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纳税,64000÷12=5333.33(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375元。年终绩效工资应纳税款=64000×20%-375=12425(元)
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款=3900+12425=16325(元)
(2)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50000)×(1-20%)×20%×(1-30%)+10800×(1-20%)×20%×(1-30%)=7929.6(元)
(3)财产租赁所得,按月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是96000÷12=8000(元)
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8000×4%)×(1-20%)×10%=614.4(元)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14.4×12=7372.8(元)。
(4)转让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15)×1000-200-150]×20%=530(元)
(5)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6)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400=1200(元)
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124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③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200元。
(7)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
(8)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15%)×20%=8500(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李某是我国的林学专家,2009年度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2月取得年终奖金15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位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从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 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10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5000元。
请计算:
(1)李某工资和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
(3)李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董事费收入应纳税额;
(5)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在法国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税额。
第7题: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800
B.5200
C.8800
D.7400
第8题:
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9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 000元(人民币,下同)。 (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 000元。在B国取得银行利息10 000元,已分别按收人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 000元和2 500元。 (3)取得保险赔款20 000元。 (4)取得贷款利息5 000元。
请计算李某2009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1)绘画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23 000×(1-20%)×20%
=3 680(元)
(2)A、B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①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150 000×(1-20%)×20%×(1-30%)
=16 800(元)
李某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 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 800元(16 800-12 000)。
②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0 000×20%
=2 000(元)
李某B国实际缴纳税款2 500元超出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2 00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3)取得保险赔款20 000元,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贷款利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5 000×20%
=1 000(元)
(5)李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3 680+4 800+1 000
=9 480(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