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甲上市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董事会初步拟定的合并及配套融资方案(简称“方案初稿”)包括以下要点:

题目
2017年4月,甲上市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董事会初步拟定的合并及配套融资方案(简称“方案初稿”)包括以下要点:
(1)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承接乙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乙公司注销,乙公司原股东获得现金补偿。
(2)根据合并双方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年底,乙公司资产总额占甲公司同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该年度乙公司营业收入占甲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50%,故本次合并不构成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合并方案投反对票的股东。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票。
(4)为筹集实施合并所需资金,甲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A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的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甲公司董事会根据中介机构的意见修订方案初稿后,予以公告。
2017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合并决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决议。同日,乙公司临时股东会也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15日,证监会批准甲公司的合并与配套融资方案。
B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18年6月底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合并通知后,B银行于6月20日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来为由,予以拒绝。
2017年6月22日,乙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乙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乙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通知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甲公司股东周某反对甲、乙公司合并,于2017年5月底向甲公司董事会邮寄了书面反对意见,但周某并未出席甲公司6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表决。6月6日,周某向甲公司提出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遭甲公司拒绝,拒绝理由是:只有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合并投反对票的股东,才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2017年10月7日,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董事雷某涉嫌内幕交易。经查,雷某于2017年2月1日、2月10日及3月2日先后购入甲公司股票10万股、20万股、40万股,并于2017年8月25日全部卖出,获利100余万元。根据以上事实,证监会认定雷某的行为违反证券法,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基于方案初稿所述情况,本次合并是否构成甲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
(2)方案初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容,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拒绝B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拒绝周某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计算雷某因短线交易所获利润时,应当以多少股份数为基础?并说明理由。
(7)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一旦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始谈判,甲公司就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B.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C.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D.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重点):(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2)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2题:

甲公司拟向乙信用社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C.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浮动抵押和流押。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在其现在和将来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流押,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第l89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但不是流押,流押为我国物权法所禁止;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而不是登记时设立,登记与否只涉及是否对抗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第3题:

第 25 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关于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核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本题中“丁公司兼并甲公司”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方式,被吸收的甲公司解散,而吸收者即丁公司依然存在,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题中,原来甲公司的债务由丁公司继承,乙公司可以向丁公司主张原来对甲公司的债权100万元,因丁公司欠乙公司租金80万元,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因此B选项的表述正确;(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案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甲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因此C选项的表述正确;(4)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第4题:

甲公司与乙证券公司拟定的包销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由乙证券公司独家包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进行承销。②由乙证券公司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第5题:

甲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合并的方案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公司合并的方案中通知债权人的日期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合并的方案中通知债权人的日期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6题:

以下属于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D修改公司章程


参考答案:BC

第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正确答案:BC
72.【答案】BC 【考点】 公司的合并【解析】 《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从题目可知,该合并为吸收合并,即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故A选项明显错误.《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故B选项中T可以向乙主张抵销原来甲欠乙的货款的说法是正确的.《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C选项的说法完全正确.《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故D选项的说法明显错误.综上,当选答案为BC.

第8题:

甲、乙、丙、丁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甲、乙为有限责任公司;丙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丁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有关上述企业相互之间合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与乙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B.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C.甲与丙合并后只能为股份有限公司

D.乙与丁合并后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D不符合规定。

第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关于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1)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本题中“丁公司兼并甲公司”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方式,被吸收的甲公司解散,而吸收者即丁公司依然存在,因此A选项的表述错误;(2)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题中,原来甲公司的债务由丁公司继承,乙公司可以向丁公司主张原来对甲公司的债权100万元,因丁公司欠乙公司租金80万元,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因此B选项的表述正确;(3)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案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甲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因此C选项的表述正确;(4) 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第10题:

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
Ⅰ.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Ⅱ.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Ⅲ.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Ⅳ.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之前相关消息已泄露,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A:I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E:Ⅰ、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2款第9项规定,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第3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①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②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