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甲普通合伙企业对王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王某超越权限代表甲普通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公司对王某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

题目
王某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甲普通合伙企业对王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王某超越权限代表甲普通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公司对王某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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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国有独资公司、乙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有限责任公司欲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王某因与其他合伙人对企业的未来规划

意见不一,欲退伙。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 61~63 题:

第 61 题 甲公司有权作出下列哪些行为?( )

A.对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张某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张某提起诉讼

C.参与决定丁企业的入伙

D.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ABD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入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依据其中第(2)项、第(6)项的规定可知,A、B选项正确。该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并未赋予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事项的权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选项正确。

第2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此签约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有效,该合伙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的限制问题。《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据此可知,选项A是正确答案。

第3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光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光明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签约行为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正确答案:A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都会受到一定的内部限制。如果这种内部限制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第三人发生抗辩力。故正确的答案是选项A。

第4题:

(2018年)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题目中,甲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超越授权签订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因此合同有效。

第5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有权作出下列哪些行为?( )

A.对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张某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张某提起诉讼
C.参与决定丁企业的入伙
D.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
。考查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AB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符合《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2项、第6项的规定;该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并未赋予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事项的权利;.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6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选项中张某虽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但是李某不知情,况且丙合伙企业已经依法成立,所以丙企业的成立有效。张某自行与甲企业进行交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入。所以B项中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A项正确。

第7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人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在经营过程中,甲超越权限与光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光明公司并不知道甲超越了权限,对签约行为的效力,下述表达正确的是:()

A: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该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不生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C: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全体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全体合伙人追认,可产生效力

答案:A
解析: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与合伙事务的决定。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都会受到一定的内部限制。如果这种内部限制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第三人发生抗辩效力,故正确的答案是选项A。

第8题:

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王某,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甲公司进行交易,甲公司有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B.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

C.王某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对该笔交易承担有限责任

D.王某针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表见代理行为。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9题: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1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题目中,甲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超越授权签订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因此合同有效。

第10题:

(2018年)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对甲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作了一定限制。某日,甲超越权限代表合伙企业与乙公司签订1份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对甲超越权限并不知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该合同的效力应为(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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