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是( )。

题目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是( )。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D.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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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规定,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 )。

A.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B.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C.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D.公告


正确答案:ABC
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的事项为:(1)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2)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3)免于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第2题:

下列要约收购的方式正确的有( )。
Ⅰ.收购人持股28%,发出了向特定股东收购3%股份的要约
Ⅱ.收购人持股28%,发出了向全体股东收购3%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协议收购30%,要约收购3%
Ⅳ.收购人协议收购30%,要约收购5%
Ⅴ.收购人持股28%,发出了向特定股东收购7%股份的要约

A:I
B:Ⅳ
C:Ⅰ、Ⅱ
D:Ⅲ、Ⅳ
E:Ⅳ、Ⅴ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24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3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正确答案:AC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4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D.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E.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答案:A,D,E
解析:
A,持股28%协议转让,未达到强制要约收购的条件;B、C,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第5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时不得存在的情形有( )。

A.降低收购价格
B.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C.延长收购期限
D.缩短收购期限

答案:A,B,D
解析: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3)缩短收购期限;(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同意接收收购要约的股东,在收购期限内不能反悔

答案:A,C
解析:
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第7题: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20
B.30
C.40
D.50

答案:B
解析:
如果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继续进行收购,可能会被强制要求使用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知识点:要约收购机制;

第8题:

关于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 B.全面要约收购只是收购公司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C.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D.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只能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AB
考点: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9。

第9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的形式,除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方式外,可以采用的收购方式有( )。

A.集中竞价收购
B.认购股份收购
C.司法裁定
D.继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其他合法方式收购。认购股份收购、集中竞价收购属于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他合法方式还包括国有股权的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

第10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D.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E.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答案:A,D,E
解析:
A,持股28%协议转让,未达到强制要约收购的条件;B、C,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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