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B.没有和解协议生

题目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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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的特点,以下论述错误的是( )。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是整顿成立的结果,没有整顿程序,就没有和解协议生效

B.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正确答案:A
解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第2题:

为减少破产所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了和解和整顿程序。对于该程序,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和解和整顿程序是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

B.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程序终结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C.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D.在破产宣告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正确答案:C
解析:现行《企业破产法》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第4题:

和解整顿不属于企业破产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正确

第5题:

下列哪个程序不是破产的必备程序( )。

A.和解整顿

B.破产申请和受理

C.破产宣告

D.破产清算


答案:A

第6题:

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均为现代破产制度的基本程序。下列关于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的比较,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申请的主体不同

B.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相同

C.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不同

D.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相同


正确答案:B

重整程序

和解程序

申请的主体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
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重整程序

和解程序

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

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第7题:

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包括( )。

A.以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必要

B.和解的成立必须经法院的裁定许可

C.经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协议在各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D.和解有优先于破产程序的相对效力

E.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债务人仍然可以提出和解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破产宣告


正确答案:ABD
标准答案:ABD
依据:第二编第二章第三节,见教材第301页。
考核目的:掌握破产和解制度的特点。

第8题:

下列关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D.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和解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E.和解与整顿由人民法院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正确答案:ABC
解析: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其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第9题: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已由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继续破产程序。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应该中止破产程序。

第10题:

关于和解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和解请求

B、和解程序必须受法院的监督

C、和解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D、和解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的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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