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题目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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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民事诉讼的督促程序中,下列情形不影响支付令效力的有( )

A.债务人提出口头异议的

B.债务人在书面异议中只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向其他法院起诉的

D.债务人拒绝接收支付令的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不影响支付令效力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及《民诉法意见》第221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直接裁定终止督促程序,导致支付令失效;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书面提出缺乏偿债能力,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也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民诉法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留置送达之日视为债务人收到之日,因此债务人拒绝接收支付令,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ABCD均正确。

第2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应该裁定驳回申请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撤销已经发生效力的支付令应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ABCD
ABCD。ABCD四选项都是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正确表述,也都是督促程序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考生应当结合法条提示加以记忆。

第3题:

关于支付令的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债务人对债务存在与否无异议,但向人民法院提出其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于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非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失效后,督促程序毫无例外地转入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AD
解析: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而,由此可知,并非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一经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即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而应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故而,该项认为“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A表述错误。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并非在“支付令失效后,督促程序即毫无例外地转入诉讼程序”。所以,D表述错误。
B项:债务人针对支付令提出的异议,必须是有关债权债务本身的,而诸如自身“缺乏清偿能力”等理由,无法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该项认为“债务人对债务存在与否无异议,但向人民法院提出其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是符合规定的。所以,B表述正确。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此,需要注意的是:异议应当向做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而非其他人民法院。因此,虽然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亦能将其理解为“书面异议”,但其提交的法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该项认为债务人的上述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C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参考答案AD

第4题:

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A.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口头异议

B.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C.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

D.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提出书面异议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B.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94条和《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于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支付令生效,一旦债务人提出了异议,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第6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正确答案:D
D.

第7题: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入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宥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正确答案:A
【考点】督促程序
【解析】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不经辩论,便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便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法律效力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15条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再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由此可见,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之一是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虽在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因此,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不能用公告送达支付令。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93条的规定,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裁定的性质,一经送达债务人,便具有如下法律效力:第一。限期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效力,即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l5日内应当清偿债务;第二,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即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而非不具有法律效力。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l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由此可见,
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方式仅限书面形式,债务人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异议。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在本题中,选项C是最具干扰力的选项。很多考生认为支付令应当是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生效,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问内,不具有法律效力,导致此种错误理解的关键在于考生没有仔细阅读法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可知,支付令一经送达债务人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8题:

下列有关督促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

A.它属于一种非诉的特别程序

B.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的

C.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失去效力

E.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需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再决定支付令是否失去效力


正确答案:ACD
解析: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不经过审理解决债务纠纷,所以属于一种非诉的特别程序。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就能使支付令失去效力,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便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第9题: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C.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D.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异议表示无偿债能力,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民诉意见》第218 条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选项A 错误。《民诉意见》第220 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B 正确。《民诉意见》第221 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 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选项CD 错误。

第10题:

甲因乙不返还借款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了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审理该案时不开庭

B.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时,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C.法院对借款事实不作出判决加以认定

D.支付令在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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