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 1999年最高

题目

一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可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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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于涉港争议进行 了仲裁。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区域法律问题____区域司法协助。A错,依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 (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错,应为“被申请人”,不是“申请人”, 依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对,依第2条第3 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第2题:

★★—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髙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C,D
解析:
。A错,依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敖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栽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对,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对,依第2条第3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第3题:

红光公司和燕南公司就合同纠纷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燕南公司支付红光公司货款200万元。而红光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红光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红光公司的申请


答案:C
解析:
考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
讲解:根据《仲裁法》第62条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第4题:

红光公司同燕南公司就合同纠纷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要求燕南公司支付红光公司货款200万元。而红光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红光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红光公司的申请

答案:C
解析:
【考点】仲裁裁决的执行。详解:《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C项正确。

第5题: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仲裁庭裁定甲公司败诉。关于该仲裁裁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该裁决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所以是国内仲裁裁决
B.甲公司既能够申请我国法院予以撤销,也可以申请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C.乙公司和北京仲裁委员会都有权申请法院执行该裁决
D.如法院决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应该层报最高院最终决定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仲裁裁决,分别是国内仲裁裁决、涉外仲裁裁决和外国仲裁裁决。国内仲裁裁决(纯国内案件)和涉外仲裁裁决(带有涉外因素的案件)都是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外国仲裁裁决是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题目中的案件当事人乙公司是美国公司,所以是涉外案件,该裁决应当属于涉外仲裁裁决。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法》第71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现为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所以实际上对于涉外仲裁裁决既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也可以申请撤销,并且理由相同。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仲裁机构是无权提出申请的。选项D正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须层报最高院。具体流程为: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前→报请高级法院进行审查→高级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注意,只是不予执行需要层报,如果决定执行,则可径直作出执行裁定。

第6题:

本案仲裁裁决书作出时,北京市巨龙公司选定的仲裁员对裁决持不同意见,该仲裁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在裁决书上签名 B.不在裁决书上签名 C.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要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裁决作出时出现争议时的处理。《仲裁法》第53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第54条规定,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第7题:

甲乙两公司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乙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乙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C。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第8题:

红光公司和燕南公司就合同纠纷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燕南公司支付红光公司货款200万元.而红光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红光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红光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50.答案:C 考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讲解:根据《仲裁法》第62条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第9题:

A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美国独资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时尚女装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A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B.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仲裁裁决应予以执行

C.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D.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仲裁申请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AD
因为A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均为中国法人。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系国内经济合同纠纷,不具有涉外因素,不属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受理范围。因此,该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该仲裁申请。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裁决事项是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