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乙建材供应商
B.丙水泥厂
C.乙建材供应商和丙水泥厂
D.丁开发商
第2题:
下面属于代理有效的代理行为是( )
A.甲委托乙去购买水泥,乙不仅买了水泥,还同时为甲购买了部分钢材,事后甲对此进行了追认
B.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将这项委托又委托给了丙,丙为甲购买了符合要求的水泥
C.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水泥后将这批水泥卖给了甲
D.甲委托乙购买水泥,乙同水泥厂串通后将抬高了价格的水泥卖给了甲
第3题:
甲、乙两人受单位委托去水泥厂购买1号水泥,甲未与乙商量就决定购买2号水泥,由此给单位造成损失。这一损失责任应由甲承担。()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 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 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
第7题:
第8题:
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公司同时向某县甲、乙两家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于接到信后15日内发货100吨。货到付费,运费由供方承担。”甲水泥厂接到信后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500元发货100吨,建筑公司回电同意。乙水泥厂与甲水泥厂同时接到建筑公司要货的函件,便积极组织货源。在接到函件后的第10天,乙水泥厂将100吨袋装水泥,直接送至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送来的货物。理由是:本建筑公司仅需要100吨水泥,已与甲水泥厂建立了合同关系;给乙水泥厂发函,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水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乙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为什么?
(2)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的水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3)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过错方的责任?
第9题:
第10题: